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快速、准确地查找并获取义乌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的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义乌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务信息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可公开政务信息(保密规定要求保密的除外),其内容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机构及工作职责
2、政府领导、政府办公室领导及工作分工
3、政府文件、政府办公室文件
4、政府实事工程
5、政府人事任免
6、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
7、政府重要报告
8、政府重要活动及会议
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10、应急管理
(二)公开形式
义乌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务主要是通过“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1、通过“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w.gov.cn)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义乌市政务公开查询中心(共三处)或镇街道查阅点查阅。
市级查询中心分别设在:
(1)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
联系电话:0579-85570365
(2)义乌市档案馆
地址:宗泽大桥头宗泽路33号
联系电话:0579-85523563
(3)义乌市图书馆
地址:宗泽大桥头宗泽路35号
联系电话:0579-85313300
其他查阅点详见:http://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zwzt/04/index.html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三)公开时限
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将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工作机构信息
名称:义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义乌市县前街21号
电话:85410962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务信息。
(一)集中受理时间地点
义乌市人民政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受理时间为正常办公时间。
(二)受理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义乌市政务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也可在“中国义乌”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中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向提出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准确。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我市行政机关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须经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补正、征询第三方意见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四)收费标准
停征依申请公开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xxgk@yiwu.gov.cn ywzwgk@163.com , 传真:85536381.
三、监督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举报受理由12345热线负责。
四、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详见政务公开制度栏目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义政办发〔2008〕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