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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增收问题的探讨

发布时间:2008-01-0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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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益民委员的发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城乡面貌发生日新月异变化,工业园区建设如火如荼,经济社会持续繁荣。在这过程中,全市每年约有近2万亩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这些土地曾是农民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基础,义乌每年约有2万农民失去土地,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些失地农民今后依靠什么生活,收入情况如何,能否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据本人了解,大多数失地农民依托市场,通过摆摊、开店、办厂找到了就业渠道,有了较为稳定和可观的收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不觉有30%的居民靠几间房屋出租获取不高的收入维持生活;同时还有10%的农民靠断断续续打短工过日,收入微薄,少数居民已在透支老本――土地征用款,生活开始陷入困境。这些问题应当引起市、镇(街道)、村各级组织的高度重视。
  千方百计地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开辟增收渠道,这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农民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奉献,作出了牺牲,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就业、如何增收,这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本利益,人民政府理应帮助妥善安排。同时这也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由于文化程度、知识结构及传统习惯等原因,失地农民仅靠自身的努力很难找到就业门路,失业后生活怎么办?他们根本无法跟上社会经济发展步伐,进而也必然产生严重的社会矛盾,这一人群的贫困必然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影响社会稳定。
  现阶段,对解决失地农民增收问题,本人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教育,转变就业、增收观念
  通过教育,把失地农民从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农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适应商品经济、市场规则,积极参与竞争,主动投身到二、三产为中去,加快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要彻底解决好部分农民“摆摊经商不会,进厂打工怕累”,“大钱赚不来,小钱不想赚”等思想,树立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观念。
  二、深入开展“村企共建”和“市场联百村”活动。
  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开发为工商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但如果不是农民把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贡献出来,这是无法实现的。因此企业应该反哺社会,为失地农民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政府和社会就该重视和关心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各工业园区应针对不同企业的用工性质和需求,制订相应比例的“供地――用工”刚性政策,为所在地失地农民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市政府应加大对企业使用本地劳动力的考核、奖励力度,引导、督促和鼓励企业优先招聘本地劳力进厂务工,最大限度地消化本地剩余劳动力。政府、市场及各行业协会应积极主动牵线搭桥,培训经纪人,全面开展“市场联百村”活动,千方百计地为失地农民组织来料加工,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农民提供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三、加大旧村改造工作力度,尽快实施农村建社区。
  实施旧村改造、农村建社区是农民就地进城,开辟就业门路,发展二、三产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单靠农户每人均2、3万元的土地征用款根本无法启动旧村改造,为此,市、镇(街)对旧村改造的扶持力度要加大,工作步伐要加快,让农民尽早享受城市化成果、享受城市文明。在规划布局上,要按照农村建社区的要求,打破原行政村界限,若干个村统筹规划,尽量扩大小区规模,配备好各种生活、服务设施,以利于人口集聚、生活改善,以利于二、三产业发展,以利于各种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利用;房屋设计时应在保障立面和小区定位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居住、经营等综合功能,让改造的农村成为高标准、多功能的城市综合小区,不仅成为失地农民安居乐业之地,也成为其一部分生活的可靠来源。
  四、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
  市劳动、教育等部门要继续落实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政策,解决师资和专项经费等问题。各镇(街)应根据不同的特色工业园制订相应行业的用工培训计划,解决培训经费,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就地、无偿得到培训,人人都可掌握若干门就业技能和生存本领。当前一些企业不愿使用本地劳动力,除了思想观念问题以外,大多数农民缺少培训、缺乏技术是主要原因。因此加强技能培训,尽快提高素质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就业的必要途径。一方面失地农民要有接受培训、主动接轨就业方式转变的内在迫切要求,另一方面政府、企业和社会应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组织者和疏导者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