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司法局 > 规划计划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493F/2005-73442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司[2005]58号

  • 成文日期:

    2005-12-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思路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09-04-17 12:3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建设“平安义乌”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一年来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义乌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先进单位,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局成立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制订详细的工作活动计划,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每项工作,通过一系列认真扎实和富有成效的工作,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强化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局党建工作,局直属机关党总支改建为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二是认真开展“学抓建”和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单位活动。进一步完善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和理论学习制度,积极鼓励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全局学习型党支部在去年3个基础上,又增加了1个;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廉政效能建设不放松。重新修订和完善《队伍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相关人员和科室责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检查考核制度,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常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加强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和效能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和效能意识,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廉政和高效。
    二、以完善基层组织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主导,促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开展
    1、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结合我市村级组织换届的实际,认真指导部门和镇(街)开展人民调解组织的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工作,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切实加强“综治”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市综治委开展“三抓一创”活动,进一步健全村和企业调解组织的建设,指导镇(街)继续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去年全市已建市总工会和企业调委会399个的基础上,今年又建企业调委会43个,总数达到了442个。继续抓好行政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的建设,在已建立上溪与金东付村、廿三里与东阳江北、赤岸与东阳画水联合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今年又建立了我市后宅街道与浦江县黄宅镇联合调解组织,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指导全市各镇(街)调委会建立规范化调解庭,使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相衔接。局组织和指导各镇(街)和中国小商品城对村(居)企业调解人员进行培训,由局无偿提供师资和教材资料,使全市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大有提高。11月,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表彰了20个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17名调解工作优秀个人,有力地推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认真指导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通过每月一次的治调主任例会,指导镇(街)进行矛盾纠纷小排查调处,每季一次的矛盾纠纷中排查调处和国庆、元旦及本市、省、中央“两会”期间的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等,使大量处于基层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和化解,今年全年全市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90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6391件,成功率为97%。未发现由于调处不及时、调处方法不当而引起的民转刑和自杀案件。江东街道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龚顺忠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2、强化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努力创建全国先进司法所。结合各镇(街)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加强了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大陈、江东、义亭、城西、赤岸等镇(街)随着新办公大楼的投入使用,司法所的办公室、148接待谈话室、档案资料室及人民调解庭用房均按规范化要求进行了落实,其他如廿三里、苏溪、上溪、稠江等镇(街)也创造条件,另辟用房,局与各镇(街)司法所还建立了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为司法所规范化创造硬件条件;在人员方面,大陈、上溪、赤岸、廿三里、稠江、后宅等镇(街)按司法所有2名以上专职及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或选调、或聘请,增加了司法所的人手,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在职级待遇方面,通过上下共同努力,目前苏溪、北苑等10个镇(街)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任命了司法所长,多数镇(街)已落实或正在落实司法工作人员的特岗补贴。司法所的人员和硬件、软件都得到了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进一步完善,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的功能进一步加强,通过努力,我市江东、廿三里、义亭、城西4个镇(街)司法所被推荐为省和金华市示范性司法所,廿三里街道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为金华市树立了示范样板。
    三、以构筑诚信体系和提升队伍素质为基础,推动法律服务工作稳步发展
    1、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业务稳步增长。截至2005年底,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6家,执业律师159人,律师助理67人,其中新增律师事务所1家。今年以来,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7286件(其中民事案件5736件,行政案件217件,刑事案件961件,自诉案件10件,非诉讼案件362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240件,法律顾问863家, 业务收费 3900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8%、22.1%、1.9%、13.7%。市公证处共办证14676件(其中经济897件,民事12234件,涉外1555件,援助案件58件),收费535万。全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79家,代理诉讼事务84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36件,调解纠纷44件,协办公证2件,见证1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52份,解答法律询问702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8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155万元,业务收费187万元。
    2、通过规范建设和树形象活动,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司法部、省厅及金华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和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活动,使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法律服务队伍的诚信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加大了对法律服务所的整顿力度,对年满70周岁的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劝说退行,停止执业。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法律工作者业务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水平和执业道德、纪律的提高。
    3、积极开展“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活动。为提高律师队伍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和在律师队伍中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良好风尚,局认真开展了“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对此活动全体律师参与积极,通过邀请市人大、政法委、公、检、法、安和金华市局等单位领导从十八名“优秀青年律师”候选人中,评选出了9名优秀青年律师,进行了表彰,圆满完成了义乌市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活动。同时,积极参加省律协组织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红太阳所和大平所、星耀所、纵伸所、义元所分别被评选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4、严肃执业纪律、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今年共接受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投诉及来信来访21件,已结案21件,对1起律师违法执业案件报金华市局给予了停止执业3个月行政处罚,对1起律师违纪行为局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对停止执业的律师,通过发函的形式向检察院、法院告知,严格监督其停止执业行为。对违法违纪律师的处理决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学习、讨论,开展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
    四、以健全援助网络和扩大社会影响为目标,确保法律援助作用进一步发挥
    1、扎实开展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6202人次(其中接听来电1215个,接待来访4987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0%;提供法律援助382件(其中提供民事法律援助145件,刑事法律援助2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免费代书219件,挽回经济损失583万,共有749人受到了法律援助。
    2、采取多项措施,方便群众来访和申请法律援助。一是设立临街接待窗口,上半年将接待室搬至临街地段,订挂“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灯箱,以方便群众寻找和来访。二是今年三月,各镇(街)以大陈“148”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模式,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以“148”为尾号的法律咨询热线,并在各村(居)和主要街道订挂了1500多块热线号码牌。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通过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约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三分之一。三是在搭建本地援助网络的同时,积极向区域外延伸。今年我们和湖北宜城等地建立了法律援助联动体系,有效地节约了人力和成本。
    3、开辟 “绿色通道”,为外来务工者维权。通过探索,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形成了一套成熟有效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度。主要包括:(1)对于遭遇工资纠纷、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的外来务工者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2)在处理群体性突发案件时,援助中心在第一时间派人赶往事件现场,进行安抚和教育,尽力控制情绪、稳定局面;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尽早固定证据,避免证据的灭失;现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做好风险告知;让务工人员推选代表,共同参与庭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代工人申请执行,参与财产的查封、估价、拍卖及分配;在得到执行款后,通知工人领取,对不能前来领取的,邮寄其老家。今年共为外来务工者提供法律援助266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69.6%,其中群体性案件5起。
    五、以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1、全力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着重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初组织对全市各机关、镇(街)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做好各单位的总结验收迎接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本部门、本市的“四五”普法验收迎接各项准备工作,编印、制作了《义乌普法》画册和反映我市“四五”普法巨大成就为主要内容的光盘,“四五”普法工作得到了金华和省考核验收组的高度评价。目前,省普法办已推选我局参加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评选。
    2、开通义乌普法网,建立法律宣传网络平台。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方便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我市的普法动态,进行法律咨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28日市普法办正式开通义乌普法网。网站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宗旨。主要包括司法行政、普法动态、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几大板块。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丰富了工作宣传载体,拓宽法律咨询、救助等渠道,提高了法律服务效率。
    3、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省和金华市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与普法办、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活动的通知》,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评分标准,根据各镇(街)自评上报的村(社区)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全市已有545个村、20个社区被命名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为69.24%;40个村、8个社区通过了金华市司法局、普法办、民政局的“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验收;稠城街道孝子祠社区、江东街道九联村经金华市推荐为“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并将于2006年迎接省级考核验收。
    六、以社区矫正试点和帮教形式创新为契机,助推安置帮教工作跃上新台阶
    1、抓好归正人员监测调查统计工作,重点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为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归正人员的情况,今年5月份我局对2000年度全市349名归正人员进行了专项监测调查活动,详细了解了每个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现实表现和处境,调查每个刑释人员家庭婚姻和原犯罪史、改造单位、改造表现及特征,实行重点人员重点帮教,并针对活动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具体问题制定了解决方案;另外重点做好社区矫正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初步拟定了义乌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基本摸清了社区矫正“五类人”的底数,并统一将有关情况录入电脑,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所需的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积极开拓、不断创新,形式多样地开展社会延伸帮教工作。2005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进监帮教活动。比较大型的活动有两次,一是4月27日我局与廿三里街道联合赴十里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9月27日我局与市文化馆联合组织了帮教团,专程为十里丰监狱、省第一监狱的义乌籍服刑人员创作、编排了一台文艺节目,为他们带去了一份来自家乡的温馨问候。两次活动各具特色,受到了监狱领导和服刑人员的广泛好评,取得了满意的帮教效果。
    3、配合省综治委做好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普查工作,加强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根据省综治委安置帮教机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一次归正人员过渡性实体基地的普查工作,普查显示:义乌市目前共有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11家,安置归正人员87名,安置帮教基地经营范围涉及工矿企业、加工制造、批发零售、餐饮和居民服务等。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切实帮助归正人员和在押犯人家属解决了一些工作和生活困难,提高了帮教效果,并实现了规范化运行。但也存在现有优惠政策对安置帮教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以及归正人员缺乏一技之长影响安置等问题。由于安置帮教工作富有成效,全年回归168人,无一人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零。
    七、以围绕“平安”、“和谐”为内容,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1、认真配合做好市领导下访约访活动。根据市委统一安排,我局认真对待每一次下访约访活动,安排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律师参与每月一次的各镇(街)信访接待工作,为配合市领导做好涉法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2、积极开展“万名党员联万户”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我局党员分别安排与廿三里街道陈陀等四个村的31户农村生活困难户进行结对帮扶。我局安排党员对每一帮扶户进行多次走访,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鼓励他们学习一技之长,多次共计为他们送去慰问金2万余元。号召全体党员到所居住的社区,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攻坚破难、走在前列”和“集约用地、科学发展”主题活动。抽调了局分管领导和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帮助、配合、支持后宅街道开展工作。参加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全心投入、任劳任怨,深入企业和农户,耐心细致做好相关人员工作,活动取得了实效,促使街道解决了一大批与发展有关的难题。
    4、主动投入创建、综治、城乡一体化、招商引资等工作。按照我市提出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常规创建工作上下功夫,积极配合所联系社区开展社区“创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抓好责任路段的创建和巡查工作。认真对照《2005年度机关部门综治(平安)考核细则》要求,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做到有组织、有研究、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综治资料和台账齐全、规范。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性开展研究讨论,今年已圆满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八、2005年特色工作
    1、今年开通义乌普法网,义乌“四五”普法工作成效斐然,省普法办把我局作为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推荐。
    2、今年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江东街道调解委员会主任、司法所长龚顺忠同志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调解员”称号。
    3、今年我市指导管理人民调解职能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富有成效,廿三里街道司法所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
    4、今年我市在各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尾号为148的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我局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5、今年我局在全省两劳回归人员监测调查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我局被评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对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做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启动准备工作,制订未来五年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具体规划;进一步开展充实“义乌普法网”的内容、资料和相关普法工作。
    (二)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并做好全省示范性司法所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调解网络,强化组织业务建设,开展“三位一体”调解大格局试点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队伍的党建工作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同时结合《律师法》的修改,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提升律师社会形象;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参与市领导下访约访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对律师参与重大、敏感案件的指导。
    (四)加强法律援助各工作站(部)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并从抓制度建设入手,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高法律援助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建立法律援助监督员队伍,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发展。
    (五)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形式和内容的进一步创新,继续深化和探索新形势下监地互动等安置帮教工作新模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相关工作。
  
                                      义乌市司法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