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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93F/2008-7728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司[2008]2号

  • 成文日期:

    2008-01-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司法局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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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4-1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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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稳定的大局,充分挖掘司法行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我局被市政府集体记功一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7月在我市举办了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我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11月在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调解先进县(市)荣誉称号。2007年我局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教育,强化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1、继续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上级和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继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抓住学习法律、专题报告、组织讨论、以案说法、对照检查、切实整改等形式和环节,分批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推进学习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不断深化,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市司法局“新任务、新作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市委三个阶段推进的部署推进,从健全组织、改进作风、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四个方面入手,通过集中教育、征求意见、举行座谈等方式,摸清了局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局上下广泛开展了调研,撰写发表了构建大调解、开展外来人口普法、拓展法律援助工作、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党建等10余篇调研文章,指导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态度有效改善,工作效率、整体素质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3、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化先进性教育、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开展“创新强市、创业富民”活动。全局10个支部继续开展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以学习型党组织创建为载体,以法律服务行业党员“旗帜工程”为亮点的党建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学习二级英模龚顺忠先进事例、观看省内查处腐败典型光盘等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廉政教育活动,廉洁自律蔚然成风,全年无发生一例违法违纪案件。继续结合市纪委建立惩防体系,做好廉政法规宣传、规范腐败案件诉讼代理和市管干部接受监狱渎职罪犯警示教育等工作。同时继续开展“党员联弱户”、“慈善事业献爱心捐助”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带动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圆满完成中层干部竞聘工作。2007年12月,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批准,我局开展了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决定,有8名年轻干部走上了中层骨干领导队伍,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增添了生气和活力。
  (二)普治并举,突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突显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3月,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做典型发言,受到了与会各级领导和同行的一致好评。
  1、“五五”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市普法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200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全市面上普法工作的开展。二是重新公布了“五五”普法讲师团和教育系统讲师团,组建了一支738人的法律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社区、市场、学校、单位、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是营造“大普法”工作格局。联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财政地税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税收宣传月”、“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营造部门普法大格局。
  2、重点对象普法工作不断加强。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陆续出台了针对重点人群普法宣传教育的指导文件,充分利用文艺宣传、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窗、法治电影等载体,推进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市场经商人员、外来建设者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征订并发放了普法教材共计10866册。今年还统一征订77份《法治日报》和制作200份法治宣传资料,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教材,以普法办的名义赠送给市五大班子及13个镇(街)领导。同时,针对农村普法,每个月由普法办向全市各农村(社区)赠送2期农民普法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我市786个村和31个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活动开展率达100%。2007年9月,我局组织召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肯定现有成绩的同时,对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今年的努力,594个村、20个社区被命名为“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分别为79%和90%,高于省定标准。33个村,6个社区通过了金华的复查考核,被授予2007年度“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并授牌。稠城街道孝子祠社区、稠江街道凤凰社区获省“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称号。城西街道七一村顺利通过省厅考核验收并被推荐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村(社区)”星级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法律服务行业得到健康发展
  1、法律服务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我市目前共有1家公证处、1家司法鉴定所、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今年新增1家,总数达到18家,执业律师今年新增13名,共计175人,全市共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295人。今年1—12月份,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共办案7853件(其中民事6472件、行政191件、刑事884件、自诉3件、非诉303件),代理法律援助159件,担任法律顾问776家,免费代书164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78次,业务收费5442.7万元。公证收案9097件(其中民事6740件、经济435件、涉外及港澳台1685件),业务收费687万元。司法鉴定所共计办理鉴定案件539件,采信率达100%。
  2、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加强。今年以来,我局在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得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为本、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理念得到增强,执业行为更趋规范。并且,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局重新修订完善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百分制考核,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办理来信来访6件。2名律师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业内通报批评并上报金华进一步查处。
  3、“两结合”管理体制更加成熟。顺利完成扩权后与省司法厅、金华市局的工作交接。做好18家律师事务所和175名执业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完成6名律师三级职称、4名律师的初级职称送审工作。主持召开了金华律协义乌分会二届二次理事会,完成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9月举办了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收到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10月成功协助市公证处开办了中国公证协会2007年第二期公证处主任培训班。12月组织全体执业律师参加政治业务考试。并继续组织全市律师参加金华律协的理论实务研讨活动,共上交论文140篇,其中特别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4名,论文奖4名。
  4、大力开展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活动。继续安排律师参与每月15号“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安排全市律师轮流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引导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新农村建设,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调解和消除矛盾纠纷,定争止纷,解决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引导法律服务行业积极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四)心系群众,扩大窗口,法律援助领域进一步扩展
  今年1—12月份,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来电8218人次,其中来电2604件,来访5614人次。共提供法律援助688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267件,刑事法律援助206件,调处纠纷24件,免费代书191份,共计挽回经济损失720.8万元,为911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中心在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1、加大规范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在硬件完备的基础上,要求各镇(街)法律援助站安排专门的接待场所,配备专职法律援助人员,通过规范来电来访登记、严格报表上报、统一案卷装订等措施,使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逐步走上正轨。8月举办了一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培训班,专题讲解法律援助案件初审、非诉讼案件的办理的规范流程,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1—12月份,全市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法律咨询3365人次,向市中心提供诉讼法律援助申请72件,代书和调解等非诉讼援助105件。
  2、加大维权力度,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针对开展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开展了针对农民和农民工的系列维权活动。一是开展农民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问卷调查活动,活动共收回有效问卷286份,了解广大农民和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二是中心的维权工作进一步向农民和农民工倾斜,将协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争议、解决欠薪纠纷、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农村老人赡养等作为重点援助事项。三是加大农民、农民工非诉讼法律援助力度。主要涉及受援人办理公证业务、代理受援人参与调解或是和解、为受援人调查取证等领域,作用十分明显。
  3、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为改善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环境,我局将沿街四间店面房收回重新装修,按照便民、利民、简约的原则改造为法律服务接待大厅,新大厅占地120多平米,大厅内法律援助受理流程及各项服务承诺、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公示,电脑、打印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并特别配备了轮椅、盲道等服务困难群体的专用设施。工作人员统一亮证上岗,法律援助的每个环节,包括接待、审核、指派、办理、归档环节均按要求规范操作,确保办案质量。并建立专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接待制度,群众在窗口即可享受到律师甚至是主任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同时,中心还设置了记者服务台,对各类恶意欠薪案件及时予以新闻介入,加大新闻曝光力度,从而促使了一批欠薪案件的解决。推行的一系列举措得到了受援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肯定,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
  (五)强化基础、化解矛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凸显
  1、司法所建设规范化。在已建立8个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基础上,2007年又上报了2个司法所为省级示范司法所,高起点、高标准落实《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配备高标准调解室、调解庭,牌子、标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学习、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统计登记等各项制度,台账资料齐全规范。今年,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举行,我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全省与会领导的肯定。
  2、大调解机制良性运转。制定并以综治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全市推行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大调解工作局面基本形成,织就了一张“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覆盖镇(街)、村(居)”大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形成了“一个中心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多条渠道运转,多种形式调处”的工作格局。大调解机制成为“为群众排难,为领导解忧,为部门减负” 的有效载体。
  3、调委会建设有新突破。今年我局专门就《关于进一步做好毗邻跨界地区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发文,指导开展接边地区联调组织建设。截至目前,与金华、浦江、东阳、永康等接边县市共建立6家乡镇联合调委会,2007年新增1家,接边地区因道路、水源、山林、矿产、婚姻等40余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同时,利用“综治进民企”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企业调委会建设,使全市企业调委会总数达到了517家,有利地维护了企业内部和谐稳定。
  4、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我局正确认识 “花百万破一重大刑案与用一万化解百起纠纷”的同等重要性,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矛盾纠纷奖励机制实施意见,规定对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根据不同类型每件分别给予20元、50元至200元的奖励,全市和镇(街)财政年内拨付“以奖代补”经费达70余万元。“以奖代补”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了制约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调动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5、试行刑事和解即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制度。今年以来,我市将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与现代司法程序融为一体,在市综治委的牵头下,市司法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均可委托调解,此举大大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案率,维护了社会和谐。
  今年1—12月份,全市共调处纠纷8277件,成功调解8033件,调解成功率为9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7件1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5件1301人,未发生一起恶性群体性事件及因调处不力产生的民转刑或引起自杀的案件。
  (六)规范运作、务求实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深入开展
  1、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今年,社区矫正工作在面上推开,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我局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平安)工作考核内容,并专门制定《市社区矫正工作百分制考核细则》,联合市检察院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在集中教育上,我局独辟蹊径,9月邀请浙江育新监狱艺术团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作专场文艺演出,11月义乌市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作为集中教育的特殊载体在十里丰监狱挂牌成立,组织130余名缓刑矫正对象到监接受警示教育,我市也成为省内第一个在监狱设立矫正基地的县(市、区)。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6月,组织全体社工赴十里丰监狱开展监地联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此外,按照省矫正办要求,对全市脱管、漏管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将6名间歇性脱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纳入社区矫正制度之下。经统计,全年累计有1028名矫正对象接受了社区矫正,目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651人,监管率达到100%,期满解矫447人,迁居4人,死亡3人,有5名矫正对象因违反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受到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处分,重新犯罪2人,低于省定0.8%的指标。社区矫正整体工作运行良好,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2、安置帮教工作务实有效。目前,我市共有5年在管刑释解教人员1994人,本年度接收归正人员491人,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为0.9%,远远低于省定6%和市定3%的控制基数。安置帮教工作成效明显。本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年初的安排和部署,圆满完成了2004-2006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和2002年度归正人员监测调查和重新犯罪调查统计工作。做好2002年度归正人员的撤管工作。指导镇(街)工作站做好归正人员一年两次谈话工作,掌握归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新建安置帮教基地3个,安置帮教基地总数达到14家,过渡性转移87名归正人员实现就业。对初次回归的特困归正人员分别给予300-500元的补助,解决回归后的头口饭问题。重视开展进监帮教活动。通过“送法、送戏、送新闻、送科技”,8月分两次组织律师70多人次,赴浙江十里丰监狱、省一监、乔司监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法律帮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0多人次,发放帮教物品1000多份。坚持每月为省一监寄送义乌商报。5月邀请市文化馆演员进浙江十里坪监狱进行文艺演出。鼓励他们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同时,联合廿三里、大陈等镇(街)及市检察院、市看守所等部门组成联合帮教团到十里丰、省一监、南湖监狱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及科技帮教活动。
  (七)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市里安排的各项工作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配合开展各项中心工作。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积极开展“新任务、新作风”活动;派出专门人员,参加市里工作组,配合进行农村及社区换届选举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等专项活动。局文明创建结对的稠城下车门社区和佛堂南殿口村的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    2008年主要工作思路
  200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市和谐发展稳定大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持“抓基层、强服务、提效能、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化“平安义乌”建设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平安创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要求13个镇(街)设立矛盾纠纷登记受理中心大厅,规范大调解运行机制。加强调委会建设,在每个镇(街)树立10个示范调委会,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调委会规范化程度。重视对镇(街)治调主任例会督查,使例会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平台。二是建立安置帮教管理新模式。采用分类帮教、动态管理的方法开展帮教工作,实现人性化帮教,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重点管控,跟踪帮教,及时掌握思想动态,防范重新犯罪,进一步降低我市重新犯罪率。三是继续做好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和申报考核工作,做到上墙有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有记录,保证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面达到80%以上。
  (二)加强规范管理,探索法律服务新途径。深化“两结合”机制,利用扩权时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发挥好协会的自律组织作用,加强协会监督。引导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三农”工作,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积极介入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开拓农村法律服务市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新举措,做好农村“一村一顾问”的调研试点的推开工作。
  (三)开展“法律七进”,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继续做好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的“法律七进”活动,坚持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市场经商人员、农民及外来建设者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载体,突出普法宣传实效。坚持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农村和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四)夯实基层基础,谋求安定基层环境。认真贯彻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作用,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已有8个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年初再有2个省级示范司法所,其余4个司法所争取2008年实现全面达标的既定目标。
  (五)推进社区矫正,实现矫正规范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台账、数据库等基础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树典型、抓惩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视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开展社区矫正的对象接收风险评估和分类矫正活动。
  (六)延伸援助网络,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规范化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法律援助脉络延伸到农村和社区,形成一个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农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为触角,多层次、广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推进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要求各工作站作为受援人的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和解,使矛盾纠纷得以更快、更合理地解决。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
  7、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义乌市司法局
                                                 二00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