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2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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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组织部门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透明度,树立组织部门开放开明的良好形象,提升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浙组〔2010〕17号)精神,结合《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关于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的意见》(市委办〔2008〕75号)和《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新闻通报制度(试行)》(义组〔2008〕45号)意见,建立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
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主要负责组织工作重要信息的发布,根据发布的内容,安排不同的分管副部长担任。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一次安排1名新闻发言人,相关科室负责人视情参加。
二、新闻发布内容
1、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制定的涉及组织工作、需要广为宣传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活动、重点工作;
2、全市组织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阶段成果和重大成就;
3、干部群众普遍关注、需要回应的涉及全市组织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
4、涉及全市组织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
5、基层党组织、党员或干部队伍中的重大典型;
6、涉及全市组织工作、需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新闻发布方式
新闻发布可根据不同内容,采取多种方式。
1、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新闻办)名义在市委宣传部提供的新闻发布平台上开展,由市新闻办做好组织、协调和承办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并根据需要回答记者提问。
2、召开新闻通报会。市委组织部自行组织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吹风会、沟通会、座谈会等,向新闻媒体通报组织工作有关情况。
3、发布新闻通稿。以新闻发言人名义,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或在“中国·义乌”、“义乌新闻网”、“义乌党建网”等主要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工作流程
1、新闻发布会启动。根据部务会议或部长提出需通过新闻发布会形式发布的组织工作内容,指定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提出新闻发布会主题、时间以及内容提纲等,经部领导同意后,报市新闻办核准后启动。
2、新闻发布会准备。部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根据新闻发布会主题和部领导要求,协市新闻办制定新闻发布会方案,对新闻发布会的筹备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新闻发言人发布稿、新闻通稿和新闻答问稿(答问口径)等,应报部领导审定。如新闻发布会设答记者问环节,相关科室应事先进行舆情分析,预测可能引发记者提问的相关热点、重点问题,收集整理背景资料,做好必要答问口径准备。
3、新闻发布会内容核准。新闻发言人发布稿、新闻通稿和新闻答问稿(答问口径),由部领导审定后,一般应报市新闻办备案或审核。特殊事件或特别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需报市委批准。新闻发布会的材料由市委宣传部把握宣传口径。
4、媒体组织与会场安排。媒体组织与会场安排由市新闻办负责,部办公室配合做好会场安排检查、签到、材料印制分发、会场秩序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5、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由市新闻办负责人主持,部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并根据发布会方案安排回答记者提问。
6、报道收集及信息报送。发布会后,部办公室和相关科室收集整理新闻发布会相关报道,报部领导审阅。特别重要的新闻发布会,可请市新闻办协助做好报道收集工作。根据需要,将新闻发布会情况报市委及上级组织部门。
部内自主召开的新闻通报会等工作流程,参照执行。
五、新闻发布纪律
1、要加强沟通交流。要加强与市新闻办等单位沟通,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争取工作支持。
2、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凡由我部发布的新闻信息,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部领导审批,并送市新闻办备案或审核。重要稿件,需经市委批准。
3、要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按照拟定的口径发布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对发布会口径不一,擅自发布未经批准信息,导致工作被动、引发媒体恶意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义乌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