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商全国首推“双轨制”
发布时间:2011-06-09 09:12
信息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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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不仅社会稳定,而且政府很有改革魄力。义乌工商局针对外商推出了‘双轨制’,给我们带来了方便和实惠。”昨日,来自巴基斯坦的商人阿库在电话中这样说道。
阿库在义乌经商已有11个年头,之前他的公司一直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身份注册登记。由于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代表机构不仅缺乏法律依据,也存在着不小的外贸风险。回首以往,阿库说,他每年都要回到巴基斯坦,办理公司的存续证明、商会会员登记证的延续拓展等手续,十分繁琐。
为此,自去年3月1日国务院出台外资合伙企业新政以来,义乌工商局结合深化“两创两提”主题活动,突破“一点一照”的场地限制,引导有经营意向的代表机构转型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主体,在“外资合伙企业主体培育”领域首开先河——推出了“代表机构和外资经营主体并存的双轨制”。即,允许在代表机构任职的代表作为企业的合伙人或公司的股东,代表机构和合伙企业或外资公司驻在同一办公地址。
“通过这种双轨并行的机制,在相关的配套政策未完善之前,可以方便外商以代表机构获得签证,以外资经营主体的身份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解决居留、就业和经营的问题。”市工商局副局长鲍荣建说,像阿库这样的外商,注册了外资合伙企业后,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内,就不用再来回奔波办理相关手续了。
此外,市工商局还推出了一系列跟踪服务措施:在外商领取营业执照后,在后续登记中若遇到就业登记等问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确保“双轨制”运行顺畅;缩短外资登记办件期限,在去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缩短到6个工作日,再次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外资合伙企业106家,今年又新增85家,总数占全国比重约七成。
此举实施后,引起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关注。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局长曹马陵表示:“义乌在全国首创性地采用‘双轨制’,将培育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与规范代表机构有机统一起来,这个经验十分宝贵。”他要求,义乌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努力在外资合伙企业的“质”和“量”上寻求突破,并考虑在合适的时候推广义乌经验。(李爽爽 沈锦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