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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93F/2011-79636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司〔2011〕49号

  • 成文日期:

    2011-07-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司法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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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2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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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二0一一年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创优、提质提效,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义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承前启后,积极谋划“六五”普法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总结宣传工作。顺利完成全国、省级及金华市级“五五”普法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完成市本级“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其中先进集体70个,先进个人138名,并充分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加大我市“五五”普法成果的宣传。上半年我市25年来首次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并在全省“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启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为先进县(市、区)的唯一代表做了典型发言。二是做好“六五”普法启动筹备工作。成立了“六五”普法规划起草小组,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规划的起草调研,拟定“六五”普法规划的初稿,拟在七月份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会和“六五”普法启动会议。
  2.创新形式,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启动了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四个“百千万”工程,即建“百个普法窗口基地”、“百名律师进百村(居)、进百企、进百校”、做“百期法制宣传节目”、开展“百场法律咨询”等活动;举办“千场普法讲座”、放映“千场法制电影”、开展“千名村干部考法”、“千村开展普法”活动;开展“万名农村党员干部学法”、“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学法”、“万名市场经营户学法”、编印“万册普法宣传资料”。同时,在上半年还开展了以我市“六五”普法的启动为主线,以“法律进农村”、“法律进学校”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两大法律的专题宣传为点缀的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成效。
  3.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一是启动农村普法宣传“百千万”工程。依托村民法制学校和各类流动宣传展板,建立百个农村普法教育基地;依托13个镇(街)组织的新任村两委培训规划,开展千名村干部考法活动;依托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开展万名农村党员干部学法活动。二是开展“千册法律图书进农村”活动。针对农村学法资料库普遍存在的硬件设施完善,软件配套欠缺的现实,市普法办出资数万元,订购包括法律工具类、法律百科类、法理类和法制文学类等法律图书数千册,免费赠送给农村,充实农村法律图书柜,完善农村普法资料库创建。首批图书721册已全部到位,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已赠送完毕。三是加强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指导。为使全市各村、社区都知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标准,专门编印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小册子1300本,并将小册子发放至全市各个村、社区,方便群众在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时参考之用。同时以“千名政法干警联千村”活动为平台,认真指导全市政法联村干警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发挥政法机关法律资源优势,为维护村(社区)平安稳定服务。
  二、着力社会矛盾化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1.继续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大对司法所的工作考核力度。在开展对上年度司法所工作考核并通报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情况和新的工作要求,重新制定下发了《2011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完善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各项硬性指标全部予以量化,进一步加强了对司法所的目标管理,有力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司法所形象标识规范统一工作。对照省厅关于直属司法所建设的标准,加强与部门、镇(街)的沟通,采用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方法,大力推进司法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我市完成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的司法所已达九家,超额完成省厅指标。
  2.大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强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将“调解进商会”作为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就地化解商会内部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成效。截至6月底,新成立9家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异地商会的覆盖面达21.4%,走在全省前列。此外,还新设立一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浙江义乌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区域上的全覆盖。二是认真开展调解队伍培训工作。紧紧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颁布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采取得力措施,指导各镇(街)配齐配强村(居)人民调解员,并着力抓好换届后的新任村级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下发书籍资料、聘请专家授课、邀请资深调解能手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全市调解员进行了分级培训,使得这支队伍能尽快掌握调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优质、规范地调解民间纠纷。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围绕中心,搞好服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注重做好换届选举和春节、“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1-6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5663起,调处成功5459起,成功率96.39%,协议涉及金额5280.25万元。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起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起37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7起1007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5起390人。其中医调会受理36起,成功调处32起(其中由死亡引发的纠纷9起),协议金额达113余万元,其余4起正在调处当中。
  3.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设。根据法律援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开展“两创两提”活动,进一步加大机制建设。以法律援助中心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各项机制,规范窗口程序,办事项目流程在显示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有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实效,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二是集中力量办好群体援助案件。结合“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维稳职能作用,把涉及社会稳定的外来建设者群体案件作为重点案件办理,有效避免和减少了重大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加强与劳动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先后成立了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站和义乌市外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处置拖欠外来建设者工资的群体性及其他诸如交通事故、工伤、人身损害等涉及外来建设者切身利益的多发性法律援助案件。截至6月份,共办理了群体性拖欠工资案件16 件,为170名农民工追回了120余万元工资。三是认真开展日常法律援助业务。积极探索法律援助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进一步减短审批时间,9项审批事项全部改为即办件,大大方便了前来办事人员。同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等方式,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扎实做好援助工作。截至6月份,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4159人次,其中来电1542人次,来访2617人次,为来访者免费代写各类文书200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6件,共有507名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的受援人获得了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4万余元。此外,还加大了宣传力度,以《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施行十周年为契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和“学雷锋”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援助相关资料3200份、《法律援助条例》1000份,有力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截至6月底,我市共有在管社区服刑人员651人,监管率达到100%,无人再犯新罪和脱管漏管。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制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分级管理、矫正处遇、GPS定位管理、指纹签到及请、销假等各项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和有序的开展。同时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制,司法局长、相关科室及司法所层层签订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书。对因职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而发生严重刑事犯罪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监管责任。 二是全面试行社区矫正“面部识别+指纹”考核管理系统工作。深入开展“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社区矫正“面部识别+指纹”考核管理系统工作。该系统依托“浙江省司法社区矫正管理平台”,通过增加“面部识别+指纹”考核管理功能,进一步增强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取得良好成效。
  2.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截至6月底,共有刑释解矫人员2269人,其中帮教2269人,帮教率100%,重新犯罪21人,重新犯罪率0.8%,低于省定3%重新犯罪控制指标。上半年安置帮教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完成监测调查和半年谈话活动。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对推动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全面落实对2006年度刑释解矫人员的监测调查和重新犯罪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完成对刑释解矫人员的半年谈话和对2006年上半年刑释解矫人员的撤管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对农村籍刑释解矫人员,帮助落实责任田,做到耕者有其田。鼓励刑释解矫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等。对“无业可就”的刑释解矫人员,推荐到安置基地就业。同时继续做好“送文艺”、“送法律”、“送图书”进监狱等“三送”活动,夯实社会延伸帮教工作基础。
  四、着眼服务社会民生,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力度。一是严把执业律师“入口关”。5月份,联同金华市律师协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条件,成立了由资深律师组成的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对实习期满的实习律师进行面试答辩考核,确保实习人员的质量。同时加大对实习律师岗前培训的力度,提升人员素质。二是加大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律师每一件被投诉问题都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并落实专人调查核实,加强协调与指导,对律师违法违纪的重点案件进行公正、公开查处,共办理来信来访以及法院司法建议的案件9件,其中有4人被律师协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另外,针对外地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违法执业的行为,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协助律所注册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三是继续加强公证质量管理。研究下发了《2011年公证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一次性告知、办事效率、公证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新提出了新目标,并召开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会,就公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提高公证公信力。四是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了《司法鉴定评议反馈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业活动,提升司法鉴定质量。今年上半年,全市27家律师事务所共办案4550件,业务收费4537余万元。公证收案4965件,业务收费490余万元。天鉴司法鉴定所共计办理鉴定案件1002件,业务收76.42万元。
  2.深化服务促社会和谐稳定。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每月选派1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律师随同领导下访约访,为上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加强专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信访局大厅接待制度,并在交警队、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服务点,组织律师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并开展法律法规的咨询和宣传。二是进一步推进律所建设的转型升级。以我市开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启动律所“三个年”活动,召开动员会议,将2011年确定为我市的“律所管理规范年”、“律师形象提升年”和“律师业务拓展年”。进一步规范了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并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转型升级、创新服务工作的专题调研。三是组建律师团队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针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成立律师服务团,积极组织律师进驻镇(街)、农村,配合基层政府工作组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法律咨询服务,特别是从法律角度,依法、及时、准确地为群众解答问题,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发挥了律师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保驾护航作用。在活动中共组织讲座130多场次,听众达5万人次,解答法律问题700多个,提出法律意见207条,处理矛盾纠纷72件次。
  五、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1.开展“两创两提”活动,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意识。通过召开“五破除五强化”大讨论、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争当“双十”干部等方式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执业问题,实现思想认识大提高,工作水平大提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公开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同时突出监督问责,重新修订了《效能和执行力建设督查制度》及《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制度,形成一张贴近实际、环环相扣、横到边、纵到底的队伍管理责任网络,实现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由数量评价向质量评价的转变。三是创新办事形式,提高办事效率。开展“再造审批流程,再提速提质”活动,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创新服务形式,在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等“窗口”工作上,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三项特色服务,不断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实现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经过改革,涉及司法行政项目的审批时间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再提速31%。
  2.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局实际的实施方案,使活动更加符合本局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的各项具体活动,在上半年政法系统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二是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政法干警联村”活动、律师“送温暖、送法律”活动及法律服务行业“亮身份、展风采、促覆盖”等活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局一名党员律师被评为“十大商城先锋”,下属两家单位被评为“商城先锋、创先争优闪光言行之星”。三是下发局《关于深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并将正式党员在七人以上的支部全部升级成支部委员会。1月份,经过机关党工委批复同意,我市在金华地区成立首家司法鉴定所党支部,目前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支部达到13家,为提升法律服务机构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和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决策部署,制定并下发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同时认真开展防腐预警“护廉网”工作,建立“护廉网”岗位预警和防范机制,在工作上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加强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道德教育。
   
  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做好“五五”普法表彰工作,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发挥普法办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各部门参与普法搭建工作平台,推进大普法工作格局的建设。积极创设新的工作载体,以“法律七进”为抓手,以外来人口普法和市场普法为特色,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2.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组建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全面建立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治安调解、法律援助、信访、轻伤害案件调解的对接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调处复杂矛盾纠纷的水平。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3.切实加强“两类”人员监管工作。深化“面部识别+指纹”考核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推动面上全面落实。同时紧紧围绕“首要标准”,加大社会化帮教工作力度,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审判现场衔接、法律文书送达、请假和奖惩考核审批、期满解除宣告以及保外就医考察等环节的衔接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减少不稳定因素。
  4.深化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律师事务所“三个年”活动。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为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义乌经济社会发展,总结、实践开发法律服务系列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同时结合义乌实际全面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向基层拓展,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5.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建筑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规范工作,加大对上协调力度,改善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环境,提高规范化水平。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网格四大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法援联络员、社矫工作员)作用,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融入到网格内,通过网格切实发挥作用,有效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行政服务需求。
  6.进一步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创优、提质提效”主题实践活动等,激发队伍活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把律师、公证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打造成一支为党委、政府分忧,为广大人民群众解难,维护经济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服务队伍。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