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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首家“市场采购公司”初尝甜头

发布时间:2012-11-1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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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市场采购”管得住通得快  9月15日,义乌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中共义乌市委关于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决定》,这标志着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获批之前的改革过渡期,义乌将先行先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根据规定,由工商部门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注册登记工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凭工商营业执照向义乌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也将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实施相应的监管和优惠服务措施。  “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实质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管得住、通得快。”一名外贸行业人士如此分析。  【人物故事】  第一家市场采购公司“满月”  张伟琴是一名新义乌人,经营进出口外贸公司多年。由于经济大环境不景气等原因,她的公司遇到了一些困难。  9月中旬,张伟琴得知义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决定》,她仔细研读发现里头蕴藏无限商机。张伟琴马上向工商部门咨询,并第一时间提交了申办材料。9月28日,张伟琴顺利领到义乌市艮兑商品采购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成为义乌第一家获得批准成立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企业。  成立才一个多月,张伟琴已初尝“市场采购”的甜头:公司报关出柜的速度提高了许多,客户也有所增加。“目前公司刚‘满月’,还在‘蹒跚学步’,对许多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还不透彻。”张伟琴相信,只要在实际经营中将恪守“诚信经营、阳光运作”,就能充分享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海关等部门提供的便利服务。她希望自己能借着政策利好的东风,把生意越做越大。   据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关政策出台后,社会反响强烈,商户参与热情很高。自政策颁布至今,义乌工商部门已核准了63家“市场采购”新型贸易企业名称。  【新闻解读】  怎样实现“管得住、通得快”  关键词一:准入  突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中找不到对应类别,经营范围怎么核定?  针对这一问题,义乌工商部门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将“专业市场、专业街商品采购”在现有行业分类标准中未载明的新业态予以登记注册,解决了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乃至经营过程可能出现的“身份”难题。  义乌工商部门出台的登记方法明确了“对外贸企业进行分类登记,将市场内从事一般贸易和专门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企业区别。新型外贸企业登记为‘义乌市××商品采购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冠以义乌标明企业的区域范围,行业描述为‘商品采购’,而企业的经营范围特定为‘专业市场、专业街的商品采购’。申请者只要满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条件,均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  “工商部门正在探索制定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工商监管办法。”义乌市工商局副局长张晓刚表示,将申请“市场采购”经营范围的境内外企业和个人列为监管对象,不仅突出了对“市场采购”的主体准入监管,强化了部门联合监管对接,还能实现源头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满足“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监管需要。  关键词三:检验  缩短办单周期提高效率  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行以来,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打破条条框框,选择了6家本地外贸企业,率先试行新的检验监管模式,破解长期困扰义乌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目前,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监管各个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如备案环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办结的便捷方式;报检环节实行临时报检员制度;检验环节实施出口商品风险等级评估、外贸企业分类管理等方式;检测环节导入明显缩短检测周期的风险评估机制;放行环节推行“电子报检、电子缴费、电子通关”的“三电”工程等。  通过各个监管环节的服务优化,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了风险可控的要求,不仅把高风险敏感商品作为检验监管重点,而且加强了商品溯源管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  “新型监管模式提高了通关效率,这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采用新模式后,80%的报检批通过集中审单出具通关单,以前需要1~2天的办单周期可缩短到1个小时内完成。此外,抽检批中仅有20%需要实施检验,其余批次通过验证或核查的方式完成,抽检批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据测算,按新模式运行后,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测费用每年可减免1000万元以上,企业办事成本每年也可减少200万元以上。  关键词二:报关  国税部门两项政策出炉  为了简化企业出口报关手续,义乌市国税局正式推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税收政策。目前,涉及国税部门最重要的两项改革试点政策已取得关键性突破:市场经营户一般纳税人自主选择认定的办法已获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等待正式文件的出台;义乌市国税局拟定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得到省国税局的肯定,并在义乌市开展试运行。  8月7日,义乌市国税局草拟了《旅游购物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省国税局原则同意并支持义乌市先行先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税收政策,明确过渡期按“旅游购物”贸易方式出口货物进行税收监管,并对操作流程进行了简化。具体内容是:市场经营户和试点外贸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与海关出口报关单一起作为备案单证留存试点外贸企业备查,暂不进行免税申报;市场经营户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按照国税总局认可的由市场经营户自主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执行。  据悉,义乌市国税局已对56家新扩试点外贸企业开展辅导培训。在此之前,已有18家试点外贸企业享受这一政策。  义乌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下一步将督促和规范外贸企业做好《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的签订工作,保证《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做好备案单证的保管工作;要求外贸企业如实申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额,规范建账建证,规避由此带来的企业涉税风险;对不按规定执行试行期间税收政策的外贸企业进行处理,并建议取消“市场采购”贸易资格。  关键词四:通关  义乌出口呈爆发式增长  数据显示,9月义乌自营出口额呈爆发式增长,单月出口额达15.2亿美元,同比增长3.2倍,创历史新高。在国际市场普遍趋冷的大背景下,义乌外贸数据逆势增长,主要得益于“市场采购”模式的先行先试,义乌小商品通关效率的大幅提高。  据了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行工作全面铺开后,义乌海关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贸易“新方式”:如对试点企业率先实施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接单、放行的自动化,大大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开展专项服务,为试点企业开辟服务窗口,在确保通关量的前提下,提供专门的企管、接单窗口,提供优先查验、优先放行等便捷服务。  义乌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义乌海关将严厉打击假借义乌小商品出口通道申报不实骗取出口退税、“买卖外省市经营单位抬头”等违法活动。此外,还将继续协调解决目前监管中存在的难点,争取能够在目前提供优惠监管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申请新的优惠政策。(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