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2-34581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群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市委办,市府办

  • 发文字号:

    市委办〔2012〕112号

  • 成文日期:

    2012-09-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群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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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18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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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中国义乌”政务网站群是我市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好政务网站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市政府及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子网站存在着发布信息和页面更新滞后甚至链接错误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务网站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些政务网站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原因是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有的单位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开办的政务网站不问不看,致使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长期得不到发挥和体现,网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好网站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明确任务、时效、分工与责任,确保网站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做到不办则已,办则有人管、能管好。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务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同时提倡领导同志常读网,借助网络了解民意、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利用网络汇聚民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二、突出重点,有效提升网站内容更新维护保障力度

“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府信息发布的首要统一平台,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应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公众认知度和关注度。市电政办应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拟订“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实施细则,将栏目维护责任和权限分解到各单位,采取编辑采编、网上摘编、网站链接、子站信息抓取、信息报送、栏目共建等方式,与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子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保障力度,属于组织机构人事信息变动类和重要政务活动报道类的信息上网发布时限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属于文件规章类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属于年鉴、综合资料类反映年度整体工作的信息,应在定稿后及时上网发布。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着眼便民利民,针对不同受众和不同群体,进一步开发利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住房、交通、文化休闲、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市行政服务中心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增强服务意识,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细化申请、预审、受理、流转、告知等环节网上办事操作规范,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等,努力实现“一站式”受理、查询、反馈等服务,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审查机制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把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审查工作必须做到有领导分管,有部门或科室负责,有专人实施。具体先由产生信息的部门负责审查,经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保密机构审定后,由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确定。同时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指定一位具备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专职或兼职网站信息安全员,负责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工作;网站信息员及信息安全员等相关责任人如有变更,要及时报市电政办备案。

四、全面检查,着力解决政务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应每月对本单位、本部门网站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是否存在错误页面和栏目无内容,发布信息和页面更新滞后;二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处理答复是否及时;四是网站链接是否经过管理单位审核把关,是否存在错误链接和无效链接;五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六是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七是网站管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并完善。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要果断予以关闭。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政务网站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市委宣传部、市保密局、市公开办、市公安局、市电政办等职能部门应加大信息公开、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督查力度,提高我市政务网站群的应用绩效。

五、健全机制,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作用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在政务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围绕不同时期的热点问题、会议、会展等,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专题栏目的策划、宣传等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应设立领导信箱、公众监督信箱、留言板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做好宣传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在创建、创模、社保、普法、文教卫生、党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的一些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及评比活动,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扩大影响力和宣传受众。

六、规范管理,持续提升政务网站工作水平

为便于信息资源共享和网站规范管理,独立建站的部门应逐步并入全市统一的网络技术平台, 市电政办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突出重点、依需而建、随需而变”的原则,根据政务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通用功能性软件研发。具备条件的部门,可逐步统一本系统的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形成更具义乌特色的网站群集约化建设管理模式。

政务网站管理单位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特别要认真审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情;要建立网站链接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运行维护单位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要不断完善政务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发现问题或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要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发现链接错误,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更正.对于缺乏技术保障力量的政务网站,主管部门和市电政办要主动协调有关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做好网站的安全防范工作。

市电政办应组织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网站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办网、管网意识和水平,并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监测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2〕50号)和《浙江省电子政务2011年度任务指导书》(浙政办发〔2011〕24号)要求,强化政务网站群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站群考核指标体系,创新政务网站群绩效评估模式,运用人工监测和技术动态采集访问日志、运维情况相结合等手段,以内部考核、公众评议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政务网站的运行健康状况和内容保障情况开展实时动态监测、评估考核和结果通报。



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