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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义乌市国资委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义乌市国资委
义国资委发〔2013〕53号
2013-10-10
主动公开
废止
发布时间:2013-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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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市国资委机关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根据《义乌市镇(街道)、机关单位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委中层及一般干部职工参加绩效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量化年度目标任务到科室、个人。
(二)分级管理。实行层级绩效考核,一级抓一级,形成上下联动的考核机制。
(三)民主公开。注重扩大参与面,加强监督,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奖优促劣。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挂钩,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时间
每年12月中上旬完成全员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1.年度总结。科室和科室负责人要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科室填写《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科室负责人填写《工作实绩报告表》。科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及科室正职的《工作实绩报告表》由分管委领导签字审核,科室副职的《工作实绩报告表》由科室正职及分管委领导签字审核。
2.实绩公示。在委公示栏或显著位置张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和《工作实绩报告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3天。
3.述职报告。委机关召开述职大会,由科室正职代表科室及个人进行口头述职,科室副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书面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述职情况,由委班子成员、科室正副职及企业进行民主评议。
5.确定等次。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相应考核等次。考核等次结果要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核赋分
1.科室考核。满分为100分,由班子评价(50分)、科室互评(30分)、企业评价(20分)等三项内容组成(具体内容及赋分见附件3)。
计分方式:科室考核分=班子评价分(汇总平均分)×50%+科室互评分(汇总平均分)×30%+企业评价分(汇总平均分)×20%。
2.个人考核。个人考核分科室正职、副职、一般干部职工三个层次。
(1)科室正职。满分为100分,分为科室考核(60分)、班子评价(20分)、科室正职互评(10分)、企业评价(10分)等四个项目(具体内容及赋分见附件4)。
计分方式:科室正职考核分=科室考核分×60%+班子评价分(汇总平均分)×20%+科室正职互评分(汇总平均分)×10%+企业评价分×10%。
(2)科室副职。满分为100分,分为科室考核(50分)、分管领导评价(20分)、科室正职评价(20分)、企业评价(10分)等四个项目(具体内容及赋分见附件5)。
计分方式:科室副职考核分=科室考核分×50%+分管领导评价分(班子成员汇总平均分)×20%+科室正职评价分×20%+企业评价分×10%。
(3)一般干部职工。满分为100分,分为科室考核(50分)、科室负责人评价(30分)、全员互评(20分)等三个项目(具体内容及赋分见附件6)。
计分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分=科室考核分×50%+科室负责人评价分(汇总平均分)×30%+全员互评分×20%。
六、等次确定
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根据考绩分类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参加考绩干部职工同类人员总数的30%、50%、20%的比例确定。
七、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中层正职,符合绩擢条件的,可推荐为副科级干部初步人选;符合市管副职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根据后备干部名额空缺情况,依次递补列入市管副职后备干部名单。科室正职要从考绩优秀的副职中选任,科室副职要从考绩优秀的一般干部职工中选任。原为市管副职后备干部,但绩效考核没有达到“优秀”等次的,要调整出市管副职后备干部队伍。
(二)科室正副职、一般干部职工考绩达不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评为市级综合先进;在“合格”等次的,不得参与其他各类评优评先。
(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在核定的奖金总额内,优秀、良好、合格人员奖金按1.2︰1.1︰1的比例发放。
(四)实施考绩促劣制度。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科室正副职1年内不能提拔或转任其他重要科室职位。对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且为同类人员考绩末1名,由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被诫勉谈话的,科室正副职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免职或降一职务层次任职,一般干部职工进行试岗,试岗期为3个月,试岗期满且考核良好的,由单位党组织重新安排工作,试岗期满考核仍为合格的,进行待岗或离岗培训。
八、组织领导
1.要高度重视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国资委全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葛巧棣主任任组长,傅学勇、陈兴武、冯建勇、黄烨光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把全员绩效考核工作作为锻造“狮子型”干部队伍的重要载体,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全年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
3.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有本实施方案以外特殊情况的,由市国资委全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表
2.科室负责人工作实绩报告表
3.科室年度绩效考核赋分表
4.科室正职年度绩效考核赋分表
5.科室副职年度绩效考核赋分表
6.一般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赋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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