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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通知
关于落实《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义乌市卫生局
义卫发〔2013〕80号
2013-12-02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3-1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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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医疗单位:
为确保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正常运行和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实施方案》(义卫发〔2013〕78号)精神,从工作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安排如下:
一、筛查免费对象
本市户籍(父母任何一方本地户籍者)活产新生儿或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
二、筛查内容及费用
1. 四病筛查:包括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半乳糖血症(GAL), 93.00元/例。
2. 多种代谢遗传病筛查:包括氨基酸代谢异常、脂肪酸代谢异常、有机酸代谢异常、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半乳糖血症(GAL), 收费268.00元/例,本地户籍自费175.00元/例(其中免费93.00元/例)。
3. 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初筛-新生儿耳声发射检查,45.00元/例。复筛-听性脑干电位检查,100.00元/例(此项目自费)。
三、组织管理
1. 重新调整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分中心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丁光海
副主任:陈永生、方 宁
成 员:应杏芳、王 璐、王爱萍、贝筱勤、虞文青、何晓丽、付兰香、黄金荷、吴亚庆、骆小莲、宗小颖、楼丽芳、朱晓燕、陈 琳、徐英俊、赵旭红
中心挂靠市妇幼保健院,下设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贝筱勤(联系电话:85335939)、王爱萍(联系电话85335931),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及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2. 重新调整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质控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贝筱勤(常务) 王爱萍(听力筛查)
成 员:方秋英、何晓丽、付兰香、黄金荷、吴亚庆、骆小莲、宗小颖、楼丽芳、朱晓燕、陈琳、徐英俊、赵旭红
四、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筛查管理分中心
1. 负责全市筛查血片的质量检查,发现不合格血片及时退回采血单位责令重采。发现血片及登记表填写不规范者及时要求采血单位更正。对收取的血片相关信息进行汇总登记,负责将血样本每周一次递送至省筛查中心;
2. 每月将省中心反馈的筛查结果发送至各采血单位。将可疑病人登记造册,召回可疑病人并追踪复查结果。配合省中心做好患儿的追访、治疗和随访工作;
3. 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疑似阳性患儿召回、治疗和随访工作。
4. 信息管理:每年将筛查资料整理归档,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5. 定期组织筛查工作质控检查,掌握各定点机构筛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每年召开本市筛查工作总结会。定期组织质控员培训,提高筛查工作质量。
(二)筛查单位职责
1. 参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4号)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版)》(卫妇社〔2010〕9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对每个活产新生儿依法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并提供筛查项目供家属选择,家属自愿放弃筛查者,应由新生儿监护人签字留存。如属医院未提供筛查服务,由医院承担相关责任;采血单位应遵循家长自愿选择的原则,提供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让家长选择并签字,此知情同意书需附在住院病历上以备查询。
2. 各筛查单位按规范标准采血和处理保存标本,准确填写血卡及登记表资料,血样本每周一次专人递送至市中心,对血标本采集不合格或填写不规范的,重新采集或更正。协助召回可疑病人,无法召回者需及时做好备案;
3. 各筛查单位负责对本院出生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做好知情同意和签署筛查同意书工作,出具听力筛查报告,并及时将筛查和复筛情况进行登记归档和上报;对婴儿监护人进行告知并对复筛阳性的婴儿及时转诊,对重点筛查对象要建议定期到妇幼保健院五官科随访。
4. 严格按收费标准收取筛查费用,专人管理,统一收费。并做好经费的上交工作(93.00元/人次收费的每例上交市筛查管理分中心87元,268元/人次收费的每例上交市筛查管理分中心243元),每季结算一次;
5. 档案管理:每年将本单位筛查资料整理归档,内容包括登记表留存页、筛查结果、可疑病人登记表、年内筛查报表等。
五、具体工作流程
1. 宣传动员:广泛开展相关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让家长认识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降低残障儿发病率、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100%,通过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减少“遗传代谢病”及“听力残疾”对儿童生长发育和生活质量的不良影响。
2. 各孕检机构接诊本地户籍孕产妇时,需索要孕产妇保健册及户籍凭证,并将户籍凭证复印件粘贴于保健册附页上。
3. 各筛查单位按规范要求做好本单位血样采集、保存、递送和卡片填写的质量管理等工作,做好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登记。
4. 各筛查单位在产妇出院时核实免费筛查对象身份(父母双方户口簿),并留复印件,按规定减免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相关费用,(四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共138.00元)。如母亲户口尚未迁入本市的,除留父亲户籍凭证复印件外,还需查验结婚证或生殖健康服务证(再生育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并留复印件。填写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登记表。
5. 义乌市外出生的活产儿筛查经费由免费筛查对象父母先垫付,凭分娩后12个月内的有效证明 (夫妻双方户口簿及复印件、收费凭证、出生医学证明),经市妇幼保健院审核合格后予以支付,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资料并填写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登记表。
6. 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从2013年10月15日起开始实施。
六、信息管理
1. 各筛查单位负责填写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登记表,留存免费筛查对象的户籍凭证复印件,附在登记表后保存,以备年终核查拨款,不得缺漏。每月将相关信息报市筛查管理办公室。
2. 市筛查管理办公室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按规定逐级上报报表。
3. 筛查血片及登记表要求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是否免费须打勾标明。属免费筛查的,筛查血片的背面需注明免费二字。
七、经费管理
1.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将各筛查单位新生儿疾病筛查垫支费用等相关统计表核实后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审批后拨至各筛查单位。
2. 各筛查单位每季一次按筛查数将相应的检测费交市筛查管理分中心代收。市筛查管理分中心每季一次将检测费转账至省筛查中心。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须将上一季度筛查检测费转账到位。
八、监督评估
1. 各筛查单位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市筛查管理分中心每年组织对各筛查单位进行工作质量专项评估,按照《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评估细则》、《筛查质量评分表》及《筛查工作综合评分表》的标准要求进行考评。
3. 完成筛查工作优秀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
1. 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月报表;
2. 义乌市户籍活产儿未享受筛查免费项目原因登记表(医疗机构);
3. 义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医疗机构)。
义乌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日
附件8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