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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418N/2013-39869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局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民〔2013〕150号

  • 成文日期:

    2013-07-08 15:26: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民政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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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7-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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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狠抓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殡葬改革、养老事业、民政基础设施及干部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根本,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年度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1.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结合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在《义乌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2010-2030)》的基础上,修编完善全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现已会同各镇街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完成初步方案。
  2.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紧抓市级殡葬设施建设,奇山陵园生态葬区及附属工程改造已完成项目立项、施工设计、工程预算工作,6月底将进行工程招投标;奇山地下骨灰存放堂工程已清运土石方14000多方,完成总量的22%,工程项目建议书已获发改委批复;殡仪馆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图报批文本已编制完成,36间工程板房已建成投入使用。
  督促指导镇街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佛堂镇黄山公墓生态墓区已完工,共新建5500个穴位,佛堂镇级骨灰存放堂和两处村级骨灰存放堂(剡溪村和继成村)都已结顶,共设骨灰存放格位2.3万个;稠城街道下西陶村骨灰存放堂已结顶,设有3000个格位。义亭镇镇级生态公墓、廿三里京山陵园骨灰存放堂、后宅街道礼坞生态陵园已批复,正在筹建中。义亭镇镇级生态公墓占地122亩,一期规划建设生态墓8620穴、骨灰存放格位4600个;廿三里京山陵园骨灰存放堂工程规划建设16000个骨灰存放格位;占地168亩的后宅街道礼坞生态陵园已完成大部分前期工作。
  3.加大乱建坟墓整治力度
  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以“四边”及旅游风景区为重点整治区域,各镇街完成了辖区内乱建坟墓的统计工作。利用媒体舆论宣传作用,曝光乱建坟墓严重区域,营造整治氛围
  走访全市各镇街,实地查看了镇街公墓及违规殡葬突出区域,与镇街及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沟通,广泛开展调研,起草了《开展乱建坟墓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义乌市全面推行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实施意见》、《义乌市2013年度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义乌市2013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4个征求意见稿,现正征求镇街和相关部门意见。
  为尽快适应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国土、林业、公安、行政执法、水务等相关部门职能,形成执法合力,建立由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镇街为主体的联合执法机制。现我局正与各部门沟通衔接,协商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
  (二)加快推进养老事业
  1.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居家养老工作
  完成了本市户籍的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失能失智,高龄、空巢、孤寡等老人的普查,对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老人中入住养老机构的,按每人每年13000元的标准支付给提供入住服务的养老机构,补贴对象不再享受低保金;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按每人每年5400元的标准支付给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或个人,补贴对象同时享受低保金。对其他高龄、空巢、孤寡老人按每月4次,每次1.5小时标准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目前共有570名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共上门服务1.14万次,服务工时1.71万小时。
  2.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怡乐新村一期500张养老床位已使用180余张,入住率为36%。为扩大受惠养老群体范围,对入住休养老人床位费下调20%。二期7幢老年公寓已完成主体工程,室内装潢和配套工程建设已在同步施工中;三期工程已完成基础工作并开工建设。为更好的发挥怡乐新村养老服务功能,我局组织去先进地区考察调研,探索怡乐新村的公办民营运营机制。
  北苑、赤岸、大陈的镇街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顺利开展,1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完成选址。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城南、城北养老机构正处于规划选址阶段。
  3.提高高龄补贴标准
  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高龄补贴标准。80周岁以上的提高至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以上的提高至100元,100岁以上500元/月。补贴标准位居全省前列。
  (三)完善社会管理功能
  1.完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
  做好第五届社区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开展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调研,根据省委组织部和民政厅有关换届选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现正在征求意见;结合社区换届选举,探索创新有关境外人员参与社区选举新渠道、新方式,创建全国首个国际性融合社区的县级市,目前正在征集组织部、江东街道、义乌党校、义乌工商学院和境外人员集聚社区等相关单位意见。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现已完成20个示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申报、定点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完成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工作,共招考社区工作者33名。召集城区四个街道的分管领导、组织委员、社管办主任及社区工作人员,部署特色示范社区工作。
  2.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出台《关于简化部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意见》,社区文化、体育和社会福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直接登记;教育类、医疗类等依法须执业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时不再审查场所使用证明和验资报告,年检时实行见章盖章机制;延长3A级以上社会组织年检间隔时间,5A、4A、3A等级的,从获得等级年度起分别免予年度检查3 年、2 年、1 年。该便民举措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民政部、省民政厅都转发了我市的做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制发《义乌市阳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对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完成了35家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新登记社会团体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家。
  (四)构建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
  有效推进国家级救灾物资信息平台建设,顺利完成了救灾物资采购网的建设、数据对接和数据录入工作。
  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525元/月·人、420元/月·人,截至6月我市共有低保对象4189户,5948人,发放低保金913.1万元。认真贯彻动态物价补贴制度,上半年我市共发放物价补贴24.2万元。
  完善“一站式”医疗救助,实行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和省内异地同步结算“两位一体”医疗救助模式,截至6月底,共实施医疗救助2136人,救助资金361.8万元。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0种重大疾病将列入救助范围,救助比例提高至自负费用的80%,年度救助最高额达到10万元,现已完成调查统计和系统开发工作。
  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福利院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1730元/月、1050元/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金12.8万元。开展困境儿童调查工作,加大对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扶持和保障力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列入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市政府已批复同意在福利院原址上进行改造重建。
  做好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截至5月底,共实施临时救助79户,救助资金32.6万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上半年共救助637人,救助率达100%。救助站争创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现申报材料已通过省民政厅初审。
  进一步完善低收入认定工作,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廉租房申请家庭的认定工作,5月获得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荣誉。
  (五)优化社会事务管理
  严格规范婚姻登记,截至6月12日共办理结婚登记3119对,离婚登记849对;现正与省厅协调义乌享受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权限事宜。开展全市门牌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稠江街道昌德社区和后宅街道何界村的门牌整治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扶持项目,扶持项目15个,验收合格后兑现扶持结余资金197万元,受益群众达9000多人。
  (六)加强双拥优抚工作
  开展优抚工作。落实抚恤金发放政策,上半年共发放优抚经费1313.8万元。重点做好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完成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审核认定工作。
  推动双拥工作。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场站部队解决了部队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等遗留问题,为驻义91867部队营区库容1万多立方的水塘进行维护改造,协助高山雷达部队制定新建抽水泵站工程方案。
  (七)发展公益事业
  福利彩票销量创历史同期新高,截至6月9日,我市福彩发行量达到27042万元,同比增长27%;现正积极与省厅协调,实现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彻底享受地级市待遇。福利企业管理不断加强,截至4月底,全市37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职工1723名,实现生产总值6.5亿元,同比增长4.8%。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注重班子建设。重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定期召开党委会,通过读书会、思想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相互通报各自思想和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健全领导监督机制,对重点工程、人事、财务工作进行了再分工。
  选好配强中层。坚持任人唯贤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注重干部工作实绩,3月份完成了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调整后干部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劲头更足了。
  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出台了《民政局人、财、物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健全三公经费审批监督机制。强化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委托中介开展了财务年度审计,对重点单位的公务接待进行了清理。
  优化作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结合开展 “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统筹兼顾,精心谋划,有序推进。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殡葬改革力度
  完善全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就初步方案征求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意见,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殡仪馆就地改造工程,重点跟进殡仪馆改造工程环评工作,计划殡仪馆改造工程年底开工建设;完成奇山地下骨灰存放堂的地下人防土建工程;完成奇山陵园生态葬区及附属工程改造;督查指导各镇街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佛堂镇级骨灰存放处及义亭生态公墓一期工程年底完工。
  加大整治乱建坟墓力度,《开展乱建坟墓整治工作行动方案》、《义乌市全面推行骨灰安放流向跟踪管理实施意见》、《义乌市2013年度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义乌市2013年度殡葬改革工作责任书》等4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上报市政府,2013年底前重点区域整治初见成效;进一步完善生态葬管理办法,提高生态葬奖励标准,扩大生态葬奖励范围,实现生态葬奖励全覆盖。建立以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镇街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二)加快养老事业发展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年底确保怡乐新村一期入住率达到60%,二期投入使用,新增床位500张,三期完成土建工程;积极探索怡乐新村公办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运营机制;督促指导大陈、赤岸、北苑敬老院做好改扩建工作,建成10家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加快推进城南、城北、城西养老机构规划筹备工作;改造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功能,建设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服务机构。
  (三)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确保做好第五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及试点工作;加强探索境外人员参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创建国际性融合社区;继续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完成2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五星级和谐示范社区4个以上,培育一批特色示范社区。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登记管理创新工作,实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探索建立一业多会竞争机制。会同编办等部门加强政府职能转移和政府购买服务等调研,争取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基金。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提高社会组织服务水平,确保成为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示范单位。
  着力提高涉外服务能力,加强与省厅协调,确保享受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权限。
  (四)有效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着力做好救灾物资产销信息平台数据核对、调试等工作,于8月份正式启用。加大对因患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特大疾病的各类困难对象的救助力度,7月份开始实施。加强儿童福利工作,制定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救助标准;儿童福利院改造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完善救助管理站软硬件建设,积极与民政部沟通交流,确保成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创新销售模式,做好福彩工作,确保福彩公益金分配彻底享受地级市待遇。继续做好老龄、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
  (五)严格落实双拥优抚政策
  做好涉军群体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定补人员参保享受退休待遇后补助标准调整工作;做好“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部队工作,协助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入托工作,为部队排忧解难。
  (六)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协同金东区、兰溪市民政局,完成“金兰义”界桩联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信息管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门牌、路牌清理整治工作。
  (七)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推进“阳光民政”工程建设,落实好“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民政局人、财、物管理办法。增强民政业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义乌市民政局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