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由义乌市气象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义乌市气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义乌市商城大道J7(临编)号);邮编:322000;电话:85520923;电子邮箱:505634749@qq.com)。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重要事项。201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1765条,主动公开信息176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5条,占3.68%;业务类信息1618条,占91.67%;其他类信息82条,占4.65%;接听咨询电话1332余次。
我局主要公开的内容有:1、涉及气球施放、防雷安全检测等各项办事指南;2、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气象法律法规;3、本局组织机构、工作职责、职工介绍等事项;4、生活指数、短期气象预报;5、重要天气情况;6、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7、其他气象业务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公开形式有:1、网站公开。在“义乌市气象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通过局内LED显示屏、宣传板公开相关信息;3、在窗口台面上放置《服务须知》,对办事承诺时间及收费标准作明确规定。4、其他宣传载体进行公开。利用报纸、电视、短信等媒介发布各类天气预报。5、利用室外农村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电子显示屏公开气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诉讼。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我局2013年度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深入树立,开展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材料、自由裁量权等要素的清理工作。
初步建立“义乌市商贸气象网”手机用户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查看到五条“始发地”、“终到地”、“沿途”线路的天气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全年制作发布决策服务材料《重要天气情况汇报》15期、《气象信息特刊》35期;发布移动服务短信762条,计533328次,各类预警信号54次,96121拨打量361796次。年内新建28个农村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电子显示屏,全市电子屏总数达45个。继续与电信、广播电视台签订协议,确保气象信息传播安全畅通;在《义乌商报》设立“华青与你聊天”栏目,发表信息近100余篇。
七、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一些努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局产生或掌握的政府信息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14年我局将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原有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补充,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义乌市气象局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