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市府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资委实际工作,现把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国资委2013年全年公文类信息发文数233条,所有文件均通过党政机关协同管理平台传播,公文电子化率达100%。收到网上咨询226人次,电话咨询206人次,现场咨询20人次,对78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国资委主要服务对象为国有企业,本年度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件,故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具体做法
2013年,国资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系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推动作用,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资系统信息报道工作的通知》,出台了“2013年义乌市国资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借助义乌国资委网站和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审核,做好保密,确保了职责范围内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公开。具体做法有: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组织网络。国资委高度重视,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进行了认真部署,根据国资委领导分工调整,重新公布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四大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国资委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专人负责,安排了1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国资系统各企业也层层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重新登记了信息员,更新信息员队伍。
(二)渠道方式多样,及时准确公开。国资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包括国资委网站、政府机关协同平台、“阳光工程”网、《国资信息》等多种宣传方式,及时、全面地公开各项信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规范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保密审查意识,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等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三)关注工程信息,回应民众诉求。国资系统工程很多都涉及民生,与老百姓利益相关。国资委为满足社会信息需求,对工程信息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公开。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全年国资委对78项信息工程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同时在国资委网站主动、积极报道有关工程建设和开展情况。
四、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2012年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全社会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
存在不足:
1、信息报送不够及时。由于国资系统层级较多,新闻宣传需要层层领导把关,从一线采编人员到国资委程序较多,这就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应对新媒体有所不足。信息公开主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应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方面力量薄弱。虽然对于网络舆情进行关注,但是限于体制,暂时没有积极主动的应对机制。
努力方向:
针对之前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国资委将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继续加大培训力度。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通过培育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工作有效开展。
2、继续完善信息上报渠道。根据网络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国资委将加大对网络舆情的关注,创新思路,针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积极有效寻求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机制的创立。
义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