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522T/2014-254734
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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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1 00:00: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4-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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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义乌市水务局是义乌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管理、水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3.依法实施对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统一管理;
4.负责全市防汛、防台、防旱,保障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的处理;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农村水利工作;
6.依法行使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水土保持工作、渔业行业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
7.开展水利、渔业科技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市级水利、渔业资金的管理;
8.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财务、职教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水务局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义乌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决算、局属义乌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决算、局属义乌市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站决算、局属义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决算、局属渔业站决算、局属义乌市农村水利管理站决算、局属义乌市水库管理站决算、局属义乌市河道管理所决算和局属义乌市水文站单位决算。
二、水务局2013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水务局2013年收入决算3891.1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01.6803万元,占97.7%,上年结转89.4768万元,占2.3%。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水务局2013年支出决算3801.68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事务3786.070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5.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52.57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9.2597万元,项目支出2599.84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15.68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支出。
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89.08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行政许可公告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128.564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4.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事务15.28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和水利工程维护等业务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471.476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镇、街水域保洁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奖励扶持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事务32.5669万元,主要用于农水站、河道所、水文站等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支出。
7.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事务60.07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文站的运行支出。
8.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事务420.657万元,主要用于巧溪水库除险扩容工程的建设支出。
9.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水利工程维护(项)事务932.4744万元,主要用于义乌市水产无投饲清洁养殖,全市重要山塘、小型水库、河道的巡查经费。
10.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城市防洪(项)事务67.258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的储备,防汛指挥系统的维护支出。
11.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其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项)事务652.9428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建设、义乌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及岩口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15.61万元,主要用于楂林水文的建设支出。
(四)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56.6205万元,比上年下降29.89%。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62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利部、水利厅及上级相关业务部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3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7 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6143万元,比上年下降19.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2.6143万元,车均运行费4.6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和防汛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是决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是决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事务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9.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水利工程维护(项)事务指反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维护的支出。
10. 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城市防洪(项)事务指反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城市防洪的支出。
11. 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事务指反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12. 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指反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资金用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