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14-204630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14〕161 号
2014-10-3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4-10-3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9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我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4年8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
(一)市政府(市府办)制定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执行部门提出继续有效、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清理建议;涉及多部门执行的,由牵头部门汇总各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建议;对未列在清理目录但仍在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执行的部门填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补充目录表及相关清理建议。清理建议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审核,一并将电子邮件发送至5729432@qq.com,联系人:方宜圣,电话:85522707。
(二)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各制定部门负责清理,清理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于11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这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次清理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时完成清理工作。
附件: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表
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补充目录表
3.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表
年10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