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4-06-04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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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发布2013年度义乌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3年,我市积极开展“碧水商城”行动,实行污水处理厂外排水“义乌标准”,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开展印染、化工、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转型升级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3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2年有所下降;环境噪声基本达标,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比2012年各有升降;全市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下降,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有效处置或利用。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地表水

2013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8个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次/月)2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对大陈江、城内河道、洪巡溪8个地表水断面开展了6次( 1次/单月)23个项目的常规监测。

监测数据表明:2013年地表水质量仍以劣Ⅴ类水为主,相比2012年水质有所下降。在144站次常规监测中,劣Ⅴ类水为90站次,占62.5%;Ⅴ类水为12站次,占8.3%;Ⅳ类水为42站次,占29.2%。相比2012年,劣Ⅴ类水比例上升27.5%,Ⅴ类水比例下降6.1%,Ⅳ类水比例下降21.4%。

义乌江的8个监测断面中,画坞坑、南江桥断面水质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义东桥断面水质为Ⅴ类,属中度污染,其他5个断面兴中桥、塔下洲、杨宅、候芹渡、低田水质均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此外还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石油类。相比2012年,2013年义乌江各断面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石油类浓度有所下降。(监测结果见图1-4)。

     

   

      

      

大陈江的3个监测断面中,龙潭、外朝塘断面为Ⅳ类,邢宅断面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城内河道4个监测断面中,除绣湖水质为Ⅳ类外,楼店、二中、入江口断面水质较差,均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石油类。

洪巡溪石斛桥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小流域

2013年1月-7月对我市的19条小流域30个断面进行了每月1次共7次的水质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水温、pH、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氨氮、总磷;8月-12月对我市的19条小流域44个断面进行了每月2次共10次断面水质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氨氮和总磷。

监测数据表明:2013年小流域水质以劣Ⅴ类水为主。在424站次常规监测中,劣Ⅴ类水为285站次,占67.2%;Ⅴ类水为34站次,占8.0%;Ⅳ类水为45站次,占10.6%。

交接断面

2013年利用自动监测方式,对我市义东桥、方塘2个入境断面,低田、石斛桥和龙潭3个出境断面开展了24小时连续、自动、实时监测。监测数据表明:义乌江2个入境断面义东桥、方塘水质分别为劣Ⅴ类和Ⅲ类;义乌江出境低田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洪巡溪出境石斛桥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大陈江出境龙潭断面水质为Ⅳ类。

2013年省环保厅根据《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13]134号)办法要求,对各市县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进行管理与考核。根据考核办法,2013年我市出境氨氮指标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劣于2012年同期出境水质,但好于同期入境水质,评价结果为“良好”;出境总磷指标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但好于同期入境水质和2012年同期出境水质,评价结果为“优秀”;出境高锰酸盐指数指标已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且好于2012年同期水质,评价结果为“优秀”。因此,按最差指标氨氮评价,2013年考核结果为“良好”。

饮用水

2013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八都水库、巧溪水库、横锦水库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柏峰水库、卫星水库2个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次/月)29个项目的常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5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二)大气环境

2013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2年有所下降。2013年共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4天,其中API指数≤50(Ⅰ级)的天数为78天,占全年天数的21.3%;50≤API指数≤100的天数(Ⅱ级)为225天,占全年天数的61.6%,API优良天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5%;另外AQI≤50(Ⅰ级)的天数为39天,占全年度天数的10.68%;50≤AQI指数≤100的天数(Ⅱ级)为173天,占全年度天数的47.4%。

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物的年平均值分别为0.035mg/m3、0.043mg/m3、0.100mg/m3,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与2012年相比,二氧化硫浓度下降了7.9%;PM2.5年平均值0.068 mg/m3,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平均值分别为1.267 mg/m3和0.069 mg/m3(详见表1)。

表1    2013年城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统计表(单位:mg/m3)

项目                    

监测有效天数                    

浓度范围                    

年平均值                    

2012年同期                    

变化                    

比例                    

年均值二级标准                    

(新标)                    

(旧标)                    

SO2                    

364

0.006-0.104

0.035

0.038

-7.9%

0.060

0.060

NO2                    

0.014-0.122

0.043

0.039

10.3%

0.040

0.080

PM10                    

0.017-0.480

0.100

0.092

8.7%

0.070

0.100

PM2.5                    

0.011-0.165

0.068

/

/

0.035

/

CO                    

0.985-1.549

1.267

/

/

4.0(24小时平均)

4.0(日平均)                    

O3                    

0.041-0.081

0.069

/

/

/

/

备注:目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即为上述表中的“旧标”。“新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3年共采集降水样品132个,降水量为1520.8mm,比2012年同期下降213.3mm;其中酸雨(pH值≤5.60)样品132个,酸雨频率100%,比2012年同期上升9.2%;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100%,比2012年同期上升8.4%;本年度降水pH值分布在范围为4.06-5.50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4.90,比2012年同期升高0.11。

(三)声环境

交通噪声

2013年我市的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相比2012年有所下降。全市主要交通干线的平均车流量为3719辆/小时,相比2012年上升471辆/小时;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7.8dB(A),比2012年上升0.2dB(A)。

功能区噪声  

2013年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质量相比2012年各有升降。各功能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变化情况为: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2年的53.4dB(A)下降到48.9dB(A),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则从2012年的61.3dB(A) 上升到62.9dB(A),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2年的63.0dB(A) 下降到58.7 dB(A),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从2012年的68.2dB(A) 下降到65.5dB(A)。

区域环境噪声

2013年义乌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9.3dB(A),相比2012年上升2.9dB(A)。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交通噪声为主。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以56-60dB(A)和60-65dB(A)范围为主,声级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48.63%和28.96%,声级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48.71%和27.19%。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环境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废水

2013年,全市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总量为1787.41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94.51吨。

(二)废气

2013年,全市工业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为4984.67吨,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为1619.36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6.49万吨(含危险废物0.46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6.03万吨,处置量为0.46万吨,处置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均转移至周边有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卫生废物产生量为1035.16吨,均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收集、转移、集中处置,处置率100%。

四、环保工作专题

全面开展义乌江、浦阳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

对浦阳江流域和义乌江流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了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排污口等基本情况,并提出了建议,形成了《洪巡溪、大陈江流域水污染情况调查报告》和《义乌江水污染情况调查报告》,制定了《义乌市浦阳江支流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碧水商城行动暨义乌江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实行污水处理厂外排水“义乌标准”

10月份开始,我市对水处理中心、江东、稠江、佛堂4座污水处理厂外排水排放实行“义乌标准”,即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氨氮、总磷指标月均值分别达到1.0mg/L、0.4mg/L以内。以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为考核依据,由市五水共治办每月实施考核。

扎实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

制定印发《义乌市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义乌市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标准》和《义乌市印染企业“四个一批”名单》,明确整治标准,落实整治任务。此次整治行动包括我市100家印染企业,3家造纸企业,1家化工企业。全市所有印染企业按照淘汰、整合入园、搬迁提升、规范提升四个类别进行规范整治。

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2013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义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机动车尾气检测列为年审的前置条件,建成两个机动车监测点,                 全年共检测车辆152579辆,在用车排气检测率达到100%,核发环保绿色标志147039份,黄标3877份。加强黄标车管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第一期划定限行区域约5平方公里,第二期区域限行约64平方公里。环保局和公安局联合出台了《义乌市机动车排气路检工作暂行方案》,建立联动机制,从8月开始路检工作,共上路检测车辆4999辆,筛选高污染车辆507辆。

2013年全市累计增加天然气公交车128辆,市内营运公交车辆,基本达到国二以上排放标准,冒黑烟公交车辆已明显减少。完成32座加油站,24辆油罐车,1座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扎实开展工业废气治理

开展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共淘汰1吨以下燃煤锅炉200余台,完成60余个老锅炉污染源的限期治理任务。对城区范围内18家企业燃煤锅炉予以限期搬迁,我市大锅炉基本实现无黑烟。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结合电镀、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化工、印染、医药、印刷、喷漆、塑料、橡胶等12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对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废气进行综合治理。2013年,完成50家企业的工艺废气治理。

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

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持“三位一体、两评制度”,做好空间、总量、项目准入,认真落实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继续停止审批新建印染、电镀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所有涉及总量控制项目严格执行《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等要求,新扩改项目环评报告中总量控制要求经排污权交易中心确认,在符合总量控制前提下方办理环评审批。共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483个,因不符合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等要求,合计暂缓、否决项目34个。所有许可项目都严格一次告知制度,严格按即办件、承诺件的时限办理。

扎实推进减排项目,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4.5万吨,新增污水管网100多公里,累计建成污水管网600多公里,投资7.1 亿元。完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电气部)垃圾焚烧一号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和三号机组新建脱硫设施建设。对耗煤量2500吨以上的39家企业实施煤炭使用总量控制工作。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2年下降了3.13%,2.97%,4.44%,1.00%。

开展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工程。完成229家重点排污企业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工作,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900多万。12家国控、省控企业、浦阳江流域11家企业完成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的安装。

开展“碧剑”行动,强化环境执法

7月—12月,开展 “碧剑1号”至“碧剑6”号专项行动,整治制砂、偷漏排企业、洗车业、美容美发、洗衣洗浴和 “八小”等行业企业,关停取缔违法企业999家,停产整治企业1448家。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0多起,处罚金额 1500余万,对36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