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祖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11330782002609522T/2015-234684
办公室
义委干〔2015〕70号
2015-10-10 00:00: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5-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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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市委决定:
叶祖平同志任中共义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挂职期一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行下文);
免去童元能同志的中共义乌市水务局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叶斯钧同志的中共义乌市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兼)职务。
中共义乌市委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