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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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方案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方案,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如对规划方案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划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或来人到义东路131号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所。联系电话:0579-85589016、85589025。
一、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上位规划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任务,适应土地管理新形势,转变规划理念;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域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多规融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达到县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本次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3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为义乌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包括稠城街道、福田街道、江东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后宅街道、城西街道、廿三里街道等8个街道和佛堂镇、赤岸镇、上溪镇、义亭镇、苏溪镇、大陈镇等6个镇。土地总面积1104.53平方公里。(注:义乌市经省同意2014年增设福田街道,由于本次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3年,因此不单独涉及福田街道数据,仍与稠城街道作为同一区域进行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稠城街道、福田街道、江东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后宅街道、城西街道、廿三里街道。
四、主要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1、耕地保护
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低于23760公顷(35.64万亩);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不低于19380公顷(29.07万亩);
示范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不低于7866.67公顷(11.8万亩)。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不超过24468.07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不超过16900公顷;
土地开发强度:到2020年,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不超过22.15%。
3、节约集约利用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
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不超过20.3平方米。
4、生态保护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18561.47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5443.43公顷。
五、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面积分别从2014年的83326.57公顷、24399.81公顷、2731.1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3393.42公顷、24472.31公顷、2591.80公顷,到2020年,三类用地比例调整为75.50 %:22.16%:2.35%。
六、土地用途分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19711.07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一般8041.83公顷;一般农地区18711.40公顷,其中园业用地区3885.40公顷;林业用地区37720.71公顷,其中生态林区394.40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14470.11公顷;风景旅游用地区61.55公顷,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5443.43公顷。
七、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允许建设区12346.0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1.18%;有条件建设区2281.4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07%;限制建设区68255.7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1.80%;禁止建设区26603.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4.09 %。
八、三线划定
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14627.43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模19380公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规模18561.47公顷。
九、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1、主要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低于8504.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期内不低于6725.0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不超过11189公顷;节约集约水平: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3.49平方米以内。
2、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三类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面积分别从2014年的25573.48公顷、15277.86公顷、1112.2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5101.53公顷、15732.70公顷、1129.38公顷。
3、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允许建设区9221.2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398.58公顷;限制建设区28650.68公顷;禁止建设区1725.73公顷。
4、三线划定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面积6725.03公顷,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总面积10716.43公顷。
十、各镇土地利用调控
1、稠城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324公顷。
2、江东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5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930公顷。
3、稠江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9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766公顷。
4、北苑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959公顷。
5、后宅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7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29公顷。
6、城西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2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1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51公顷。
7、廿三里街道: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231公顷。
8、佛堂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2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0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678公顷。
9、赤岸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1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03公顷。
10、义亭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1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92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30公顷。
11、上溪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04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00公顷。
12、苏溪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197公顷。
13、大陈镇: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03公顷。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