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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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区管委会
2015-12-10 15:21: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5-12-1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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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办、局:
根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义组[2012]12号)、《关于同意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批复》(义组批[2015]123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前公示,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党委研究决定:
李 妍同志任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长;
龚双鹏同志任集聚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经济发展科科长;
骆珍珍同志任集聚区管委会招商局招商科科长;
王 婷同志任集聚区管委会财政局预算科科长;
曹 杨同志任集聚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统计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原任职务同时免除。
中共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委员会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