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5-26504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文件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5〕209号

  • 成文日期:

    2015-12-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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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2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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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知,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商请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函》中提出的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时点确定问题和补正期间停止计算期限问题做出答复。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掌握使用。

附件: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