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文件的通知
330782000000/2015-265046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文件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15〕209号
2015-12-2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5-12-24 15:29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接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知,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商请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函》中提出的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时点确定问题和补正期间停止计算期限问题做出答复。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工作中掌握使用。
附件:国办公开办函〔2015〕207号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