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土地利用“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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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政府网
2022-03-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5-12-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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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义政发〔2010〕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139号)的要求,完善和理顺了“一乡一所”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完善了覆盖市、镇街、工作片、村(社区)四级国土资源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积极推进“裁执分离”新机制,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2012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义乌市国土资源共同执法暂行办法》(义政办发〔2012〕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139号)等相关文件,明确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实行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共同责任、属地管理原则,采取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主管部门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程全方位监管,形成执法合力,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奠定了有效的机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