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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960F/2015-129403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财政办

  • 发文字号:

    义财基[2015]1号

  • 成文日期:

    2015-03-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江东街道201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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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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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江东街道2015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江东街道概况 

  江东街道办事处于2001年3月20日组建成立,位于风景优美的义乌江东畔,辖区面积91.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7.5万,外来人口21万。街道办事处下设三个工作片,管辖52个行政村,分别是:城东工作片,辖7个行政村;青口工作片,辖22个行政村;徐江工作片,辖23个行政村。八个社区则由街道管理,分别是商苑、江南、临江、鸡鸣山、南苑、东洲、五爱、塔下洲社区。目前街道在册行政干部5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8名,临时聘用人员338名。 

  (一)主要职能 

  街道立足江东优势,因地制宜,着力打造义乌的文教卫功能区,中心医院二期工程及东方医院建设顺利完成,南洲小学、稠州中学丹溪校区等一批市重点工程正逐步展开。着力发挥交通优势,37省道改建工程及稠廿路正在建设之中,环城南路立交改造工程、兴隆大桥等正在积极筹划。着力提升城市品位,老小区改造正在规划实施,新社区集聚建设的端头区块完成规划设计,毛店区块正在积极准备。美丽乡村建设永不停步,已有16个村先后被评为示范村及美丽乡村,今年有6个村在申请美丽乡村。着力改善环境,“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行动取得可喜成绩。 

  (二)预算构成 

  从预算构成看,江东街道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基建预算。 

  二、江东街道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江东街道2015年收入预算32164.68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收入4456.68万元,占13.86%;自筹资金收入27708万元,占86.14%。动用上年结余77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江东街道2015年支出预算32928.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105.61万元,国防30万元,公共安全5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3.4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25.3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7801.77万元,农林水事务361.3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16.4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88.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89.95万元(含市补临时人员经费226.2万元),公用支出435.63万元,行政事业发展专项支出3103万元,基建项目支出27100万元。 

  (三)财政支出具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6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68万元,主要用于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6.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58.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61.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5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58.9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141.4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16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71.7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62.7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2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7.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47.8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55万元,主要用于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75.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4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16.46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4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2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4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68.5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5.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500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46.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1534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255万元,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暂未安排资金。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比上年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实行车改,无此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市财政补助收入:是市级财政部门按镇街财政体制拨付 

  给镇街(平台)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固定财力补助、税收超收分成、社区居委会补助和省补资金等。 

  2.自筹资金收入:是按财政体制规定由镇街自筹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和其他非税收入。 

  3.上年结余可用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负债资金:是镇街(平台)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市财政补助收入、自筹资金和上年结余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向市财政或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债务。 

  5.基本支出:是镇街(平台)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行政事业发展专项支出:是镇街(平台)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是镇街(平台)为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统计、财政、纪检、商贸、工商、质检、民族、宗教、档案、党委、组织、宣传等所有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疾病应急救助、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规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各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