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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无
2015-03-20 00:00: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5-03-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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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拟定全市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办法。
3. 构建以指导中心为总抓手,以镇街、企业、村居、商会、行业协会等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多位一体的调解机制。
4.指导经批准设立的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开展工作。
5.组织培训全市调解员,整合提升调解队伍人力资源。
6.督查各人民调解委员日常工作规范。
7.指导调处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疑难纠纷。
8.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数据统计、案例分析、汇总报告等信息系统,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考核并表彰先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人民调解指导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人民调解指导中心2015年收入预算5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53万元,占 100 %。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人民调解指导中心2015年支出预算57.53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57.53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2万元,定额交通补贴1.80万元,项目支出18.6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3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定额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15.13万元,主要用于调解案件奖励、不可预见费等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培训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费等支出。
(四)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本级年初预算中无此项经费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5 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业务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级年初预算中无此项经费安排。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