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公开 > 上溪镇 > 财务信息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7047085929/2015-11417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财政办

  • 发文字号:

    财政办1号

  • 成文日期:

    2015-04-14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上溪镇2015年部门预算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15-04-14 00:0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义乌市上溪镇概况 

  上溪镇位于浙江中部,义乌西大门,距城区约10公里。西接金华市金东区,北毗浦江、兰溪。上溪属于农业为主的大镇,镇域面积102.8平方公里,下辖上溪、吴店、黄山、溪华、下宅五个工作片,76个行政村(自然村27个),2个居委会。镇区面积达8.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1万,外来人口超过6万。2014年我镇财政总收入1.9477亿,同比增长19.7%;地方财政收入9867万元,同比增长25.1%2007年,被列为首批浙江省中心镇。先后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卫生镇浙江省教育强镇浙江省体育强镇浙江省旅游强镇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浙江省森林城镇 

  (一)主要职能 

  1. 促进经济发展。 

  2. 加强社会管理。 

  3. 搞好公共服务 

  4.维护社会稳定。 

  5.巩固基层政权。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构成 

  从预算构成看,上溪镇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基建预算。 

  二、上溪镇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上溪镇2015年收入预算1069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收入4398万元,占41.14%;自筹资金收入6292万元,占58.8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上溪镇2015年支出预算1043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998万元,国防支出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44万元,农林水支出30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4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06万元,公用支出192万元,其他基本支出403万元,行政事业发展专项支出2083万元,基建项目支出5850万元。 

  (三)财政支出具体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4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30万元,主要用于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11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责任制考核等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9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事务方面的支出。 

    13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    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体育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4.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57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支出。 

  26.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3595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70万元,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85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14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7.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6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8.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30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4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4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15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4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12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暂未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万元,比上年下降20%。其中:外事接待费未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实行车改,无此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市财政补助收入:是市级财政部门按镇街财政体制拨付 

  给镇街(平台)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固定财力补助、税收超收分成、社区居委会补助和省补资金等。 

  2.自筹资金收入:是按财政体制规定由镇街自筹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和其他非税收入 

  3.上年结余可用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负债资金:是镇街(平台)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市财政补助收入、自筹资金和上年结余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向市财政或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债务。 

  5.基本支出:是镇街(平台)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行政事业发展专项支出:是镇街(平台)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是镇街(平台)为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统计、财政、纪检、计划生育方面、商贸、工商、质检、民族、宗教、档案、党委、组织、宣传等所有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疾病应急救助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规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各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附件

2015上溪预算公开收支总表.xls


附件

2015上溪预算公开支出表.xls


附件

上溪预算公开三公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