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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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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7
发布时间:2015-08-27 10:52
信息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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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市体育发展战略,编制执行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发展。
2、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市民科学健身,指导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3、开展并组织体育竞赛,开展高水平体育赛事的审批、指导和组织工作;平衡和指导全市性体育竞赛和活动。
4、培育、发展体育产业,规范体育产业经营活动;归口管理体育市场;审查体育经营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制定体育设施、器材装备标准,指导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依法对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6、负责全市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和管理;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体育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义乌市体育馆和局属义乌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单位决算。
二、义乌市体育局(汇总)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体育局2014年收入2377.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45.15万元,占18.73%;政府性基金收入1559.83万元,占65.62%;专户资金收入293.38万元,占12.34%;其他收入78.8万元,占3.31%;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务单位经营怍入0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34.63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体育局(汇总)2014年支出决算2385.4万元。
1.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2.19万元,其他支出1853.2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6.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95万元,项目支出2026.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过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26.39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款(体育)01项(行政运行)事务236.80万元,主要用于局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款(体育)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3.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款(体育)07项(体育场馆)事务54.48万元,主要用于义乌市体育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
4.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款(体育)08项(群众体育)事务25.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体协和门球协会日常办公、活动经费。
5.207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款(体育)99项(其他支出)事务214.31万元,主要用于各项体育赛事劳务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6. 229类(其他支出)08款(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03项(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业务费支出)事务235.85万元,主要体育彩票销售业务培训、营销宣传、彩票业务等服务支出。
7.229类(其他支出)08款(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05项(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也)事务57.53万元,主要体育彩票网点各类修缮等支出。
8.229类(其他支出)60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3项(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事务1559.83万元,主要体育赛事活动、小康体育健身工程奖励补助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决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1.05万元,比上年下降97.51%。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市级体育部门领导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0万元,比上年下降97.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决算资金,包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用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下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这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XX(类)XX(款)XX(项):指……(各部门公开涉及的支出科目,参照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