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部门
决算说明
一、义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
2、 负责市政府规定重点区域(以下简称辖区)的开发建设,土地征迁、项目引进、基础配套等工作。首期重点开发区域范围为:东至外环快速东侧边线,南至苏福路南侧边线,西至阳光大道东侧边线,北至苏溪江南岸。
3、 负责整合提升范围内各项工业功能区在内的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编制、引导以及各项统计工作。
4、受苏溪镇委托,负责履行辖区内向东、殿下、下屋、张浒、西山下、东殿前、畈田、楼下张、东宅、上大路等10个行政村(以行政村村界为准)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责。首期重点开发区域范围内不属于上述10个行政村辖地的区域,待按建设需要完成土地征迁后,再由苏溪镇委托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10月开始,10个行政村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移交给苏溪。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基建决算。
二、义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22,238.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237.75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3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22,238.05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45.6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4.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3.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1.52万元、城乡社区21654.55万元、农林水125.5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5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20.66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420.24 万元,项目支出 21,597.15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0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58.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伙食补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临时人员等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5、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24.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招商宣传等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21596.85万元,主要用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建设、勘测、设计费等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2.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61.46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产业化等支出。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企业管理、事业人员在职公用经费等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事务支出。
12、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9.75万元,主要用于村民的补助支出。
13、农村综合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的补助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38.5 万元,比上年下降1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400 批次,8,000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实行车改,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