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在开发区的贯彻实施,拟订开发区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稠江街道、北苑街道、城西街道、佛堂镇、上溪镇、义亭镇等相应工业规划区(以下简称“整合提升区”)的综合统筹工作。现阶段主要负责稠江街道、义亭镇等行政区划范围(以下简称“先期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3.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先期开发区各产业平台项目推进中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开发区产业规划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和准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先期开发区具体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先期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内外经贸统筹协调工作。
7.负责先期开发区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协调整合提升区的统计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负责整合提升区非公企业党建、科技创新等工作的总结、宣传。
9.协调和管理市级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工作。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开发区管委会和直属单位干部。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38,80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807.57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38,807.57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89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07.1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万元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47.03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83.09 万元,项目支出 38,477.4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14.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日常会议费、招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4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推介、招商引资。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共产党组织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宣传支出。
5.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的教育培训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活动支出。
7.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38000万元,主要开发区前期土地开发建设等支出。
8.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科创中心的建设支出。
1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服务行业相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下降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26.91万元,比上年下降33.26%。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支出。其中,本单位公务接待 219 批次,2,108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 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5.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体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反映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2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