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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
2015-09-24 10:41: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5-09-2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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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义乌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条件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将设听证会参加人(以下简称“参加人”)20名。包括:消费者9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市消保委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2名,政府有关部门3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
(二)人员条件
1、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2、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或职业等);
4、有奉献精神,热心社会事业,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有一定认识;
5、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委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推荐产生。如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市消保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9月25日- 10月10日(休息日除外,以下同),报名地址:义乌市工人北路100号,联系人:陈旭龙,联系电话: 0579-85583651,消费者参加人名单最终由市消保委推荐产生。
2.经营者等其他参加人,由市发改委委托相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为5名。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听证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发改委。有意旁听者可在9月25-10月1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江滨北路281号2007室)报名。旁听人员报名人数如超过5人,由市发改委委托新闻媒体单位随机抽取产生。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有意参加的新闻媒体可在9月25-10月10日,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发改委(江滨北路281号2007室)报名。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24日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