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201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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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秉承“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工作理念,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较好的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职能进一步发挥,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收入23147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0%,增长3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增长1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9685万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64.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8万元,完成预算的38.0%,下降85.7%;社保基金预算收入8283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6.0%,增长73.2%;财政专户收入169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39.0%,下降11.5%。 

  2014年,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支出2449034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增长3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增长17.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2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38.4%;社保基金预算支出382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26.5%;财政专户支出280992万元,完成预算的144.2%,增长73.6%;债务支出371327万元,完成预算的60.5%,增长32.2%。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8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666698万元,增长1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5.7%,比上年提高了1.7个百分点。体制结算后,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8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03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3000万元, 调入资金14588万元,合计9047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345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301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000万元,合计92436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缺口19611万元。至2014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69277万元,其中结转使用105653万元,结余63624万元。 

  超收情况:2014年9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90080万元,实际完成696800万元,比预计超收672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预计完成160580万元,实际完成160280万元,比预计短收300万元;地税部门预计完成481100万元,实际完成489528万元,比预计超收8428万元;其他部门预计完成48400万元,实际完成46992万元,比预计短收1408万元。 

  重点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68万元,增长2.8%;公共安全支出65520万元,增长8.6%;教育支出163255万元,增长16.5%;科学技术支出32693万元,增长1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500万元,增长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35万元,增长0.4%,主要是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补助3055万元转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437万元,增长10.8%;城乡社区支出66903万元,增长61.0%,主要是因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缺口,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基本建设项目22337万元;农林水支出31334万元,下降1.2%,主要是2013年镇街部分水利项目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列支221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7091万元,增长36.7%,主要是临安—缙云公路义乌城西至佛堂段安排地方债支出23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968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4712万元,合计634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2142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2216万元,合计70435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缺口69961万元。至2014年底,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使用266948万元。另由于国有土地出让净收入难以满足公益性资本支出需求,2014年新增债务支出371327万元。 

  超收情况:2014年9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32527万元,实际完成619685万元,比预计短收12842万元。主要是因退付文化中心11号街坊项目以前年度缴纳出让金50900万元,导致土地使用权出让毛收入完成599897万元,比预计650000万元短收50103万元。 

  重点支出决算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96629万元,增长31.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7280万元,增长275.3%,主要是为盘活资金,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历年结余中列支镇街土地出让金结算款18306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4912万元,增长75.2%,主要是“五水共治”项目支出;地方教育附加支出5043万元,下降43.6%,主要是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将11项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移交城投集团融资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5083万元,增长20.4%;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3083万元,增长126.7%,主要是梅湖体育中心全民健身项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335万元,下降14.7%,主要是福利企业补贴政策调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8万元,未安排支出。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48万元。至2014年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滚存结余2793万元。 

  4.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828382万元,完成支出38222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46154万元。至2014年底,社保基金预算滚存结余1740842万元,按照现有水平测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支付能力为80.9个月。 

  超收情况:2014年9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57386万元,实际完成828382万元,比预计超收170996万元。主要是出台被征地农民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一次性补缴因素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重点支出决算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1146万元,增长25.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9126万元,增长15.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700万元,增长35.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8462万元,增长4.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862万元,增长64.5%,主要是人数增加及拓宽用途;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681万元,增长18.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600万元,增长30.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400万元,增长230.8%,主要是被征地农民转城镇职工养老保职后,退保支出增加;地方社保基金支出22798万元,增长1.1%。 

  5.财政专户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财政专户收入169155万元,完成支出28099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缺口111837万元。至2014年底,财政专户结转结余21258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97044万元结转使用;一般可用资金结余15536万元。 

  超收情况:2014年9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年财政专户收入预计完成121667万元,实际完成169155万元,比预计超收47488万元。其中征地调节金等专项收入超收24604万元,列收列支单位超收6225万元,一般性可用资金超收16659万元。 

  重点支出情况:专项资金支出60232万元,主要包括征地调节金55214万元、单位住房资金3256万元、慈善基金1030万元、公共住房资金410万元;列收列支单位支出38207万元,主要包括广电台16219万元、商报社5157万元、工商学院7631万元、教育局所属学校5052万元;一般性可用资金支出182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支出80112万元、扶持企业支出29415万元、卫生支出1825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14555万元、垃圾焚烧费5680万元、信息化支出5580万元、人才购房补助5090万元、各大展会支出4705万元。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1.盘活措施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将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等7项基金的结转资金10706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其他每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9714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户中除“列收列支”管理的专项资金结转使用外,一般可用资金结余1553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滚存结余111989万元调入其他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滚存结余279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市财政结转两年以上的教育费附加等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收入3763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盘活后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391821万元,其中结转使用101890万元,结余资金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931万元、预算周转金10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使用174722万元,受本次盘活政策影响,2015年底部分政府性基金收支可能会出现红字,届时再视情调账处理;财政专户结转使用85055万元,均为“列收列支”管理的专项资金;社保基金预算滚存结余17408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累计无结余。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4931万元用于平衡2015年预算54000万元,用于土地出让金专项审计整改调账59108万元,结余71823万元;预算周转金结余105000万元,两项合计结余176823万元。 

  三、重点支出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1.基本建设支出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府投融资及国企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工作,2014年拨付基本建设资金43.4亿元,其中国企投资建设项目资本金16.5亿元。 

  2.扶持企业支出 

  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出台了开放型经济、促进进口市场、“新义欧”专列等扶持政策,引进了吉利汽车、亿赞普等重大项目,2014年拨付扶持企业资金9.2亿元,其中扶持外贸发展专项4.5亿元、城乡公交一体化补助1.3亿元、扶持工业发展专项1.1亿元、扶持民航发展专项0.8亿元、科技产业化和平台建设专项0.8亿元、扶持现代服务业专项0.7亿元。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开始,我们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把管理重点逐渐从“保障经费”转到“规范行为”上来,出台了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等系列厉行节约管理制度,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构建立体式公务支出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8832万元,同比减少7058万元,下降44.4%,其中公务接待费1773万元,下降69.5%;因公出国(境)费91万元,下降8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68万元,下降26.5%。节省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五水共治”。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预备费使用情况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体制结算上级转移支付18507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0608万元,此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地方财力;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2921万元,除小城市培育试点、基层公检法、义务教育、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要求使用,其余作为上级财力性补助与地方财力统筹安排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835万元,按规定要求使用,主要项目包括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补助14152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6481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补贴495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林水专项补助5152万元、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等教育专项补助4629万元、国省道大中修等交通专项补助3854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卫生专项补助3002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社会保障专项补助2790万元;基金补助收入14712万元,按规定要求使用。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5000万元,实际使用14332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及消防专业用车购置2966万元、三轮车回购补偿2115万元、教育基本建设项目1965万元、杭金衢高速拓宽占补指标972万元、亿赞普服务器设备450万元、学校少年宫建设410万元等。 

  五、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至2014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900147万元。按债务层级划分,市级债务806621万元,镇街、园区债务93526万元;按举债主体划分,政府及所属部门举债149054万元,国有企业融资751093万元。按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口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6522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1430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3798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或救济责任的债务余额247852万元。与2013年底比,2014年新举借政府性债务478948万元,偿还政府性债务107621万元。 

  六、落实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十四届人大三、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意见既符合我市实际,又具有较强针对性,不仅是对政府工作的法律监督,更体现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对此,财税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切实做好和改进财税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全力营造依法理财环境 

  全国人大修订的新预算法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预算法的通知》,对实施新预算法提出明确要求。财政部门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全面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试编财政三年期滚动预算。通过提前预测今后几年的支出,使预算编制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相衔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二是推进预算编制方式改革,实施“参与式”预算。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和普通群众等组成项目代表委员会,对6个试点部门和9个试点项目的2016年预算进行“过堂式”会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预算编审工作,打造“阳光预算”。三是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列为省政府专项资金信息公开首批试点县市,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透明度,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名称、政策内容、受益对象、落实时间等在省政府信息监控平台上进行公开,自动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力防范财政风险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印发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部门积极学习、领会新的精神,并在具体的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一是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下一步将甄别后经省政府批准的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建立理大财机制。围绕整合提升现有国有资源、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构建财政、国土、国资等部门联动的资金保障机制,国土部门招大商,狠抓土地出让收入进度;国资部门操大盘,切实担负起融资责任;财政部门理大财,完善政府性资金统筹调度机制,切实做好政府有效投资资金保障工作。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举办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的建设和运营。 

  3.创新财政资金管理,全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制定科学规范的资金分配机制,转变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全面改进现行粗放、“撒胡椒面”式的财政扶持方式,改为以绩效为导向,压缩一般性分配,突出竞争性分配,推进投资性分配。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设立拨改投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扶持政府决策项目,实现财政专项资金可循环、高效利用。二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结转资金年度清理机制,政府性基金超过规定比例的结转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部门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预算单位支出户结余资金,编入部门预算逐年消化。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促管理。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将各项标准、制度嵌入软件管理,做好“机器管人”,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技术支撑。推进镇街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就地监管、公共服务就地提供。 

  4.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全力提升依法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 

  着力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全力组织收入稳增长。一是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发挥征收环节的先导作用、管理环节的基础作用、评估环节的推动作用和稽查环节的震慑作用,坚持以“明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促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自我评定,引导纳税人对税法自我遵从”的管理理念,实现由“综合管户”制向“分类管事”制转变。二是尝试社会化综合治税。探索个体税收和零散税源的社会化代征工作,通过委托代征方式协同社会各部门综合治税。三是夯实纳税基础。密切关注“营改增”税制改革,及早做好预案,努力做大总量,夯实基数。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和零星税收企业数据库,分行业进行数据分析,强化税源控管力度。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办法。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专家评审组,完善房地产价格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四是全面提升办税服务质效。依托工商登记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探索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地税税务证“四证合一”办证新举措。 

  5.打造民生财政,全力保障和发展民生事业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将加大民生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可持续性。一是坚持公共财政导向,合理区分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的责任,科学安排支出,树立个人努力、合理承担责任、勤劳致富的科学民生理念。重点做好民办教育、民营医院等财政扶持民办事业政策兑现工作,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二是做好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和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2015年安排民生支出预算53.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8.3%。三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女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探索建立慢性病普通门诊保险制度和单病种结算办法、老年人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及时做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低保和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等相关工作。 

  各位主任、委员、代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苦,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税改革发展,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义乌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