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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6-01-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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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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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义乌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主要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在义乌统计网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义乌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522174,传真:85410557,通信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市政府四号行政楼四楼,邮编322000。

 一、概述

  2015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我局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创新创优、提质提效,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的需求。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以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局(队)下属各单位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局(队)下属各单位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信息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我局于2008年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专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宣传,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为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我局修订了《义乌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并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若干意见》具体要求,我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主要内容为按月度时间节点和专业领域划分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日程安排,并根据安排,按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共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条数为15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工作动态144条,占91.7%;规划总结类6条,占3.8%;人事信息1条,占0.7%;财政信息6条,占3.8%。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的公开力度。一是继续加强统计数据信息的发布工作。发布以《2015义乌市统计年鉴》、《2014年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义乌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统计月度数据为主的大量统计数据信息,信息内容涉及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二是加强统计分析信息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进度统计分析,2015年义乌市统计网刊登相关统计分析18篇。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络平台,进行义乌市统计网升级改版工作,加强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效果。积极开通政务微信、微博平台,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多种咨询方式,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我局通过开展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广泛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全部都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电话、邮件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通过广泛宣传和有效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公开效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3.进一步增进信息公开工作沟通。通过与全国统计系统、市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加强调研分析,了解实际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七、主要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7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

95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5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当面申请数

0

   网上申请数

2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同意公开数

2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申请人主动撤销”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5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0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00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78410

                                                                                                                             义乌市统计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