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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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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多维推进社会治理,全面服务发展大局

  持续深化“大物流”检察保障机制。全年受理审查“大物流”领域犯罪案件43件,并系统总结了物流领域犯罪的类案特点、犯罪原因及行业运行风险,相关建议被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吸纳。在省院支持下完成的专题调研《“大物流”领域犯罪的调查分析》,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创造性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社会治理检察督促书》,助力建立严格的快递收寄验视、快递实名和X光机安检制度,有效优化了“大物流”领域发展环境。

  切实拓宽“督导式”检察监督视野。以检察视角检视义乌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以发布建议书、白皮书、执法报告等形式推动整改,不断完善司法办案“后半篇”。针对毒品类犯罪、经济类犯罪和电子商务领域犯罪,先后发布了《年度执法报告》(毒品犯罪专辑)、《刑事检察白皮书·侦查篇》(经济犯罪专辑)和《刑事检察白皮书·社会治理篇》(电子商务专辑)。这三份报告因分析精准、案例丰富、指导性强而得到广泛好评。

  努力提升“联动式”社会治理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共同推进类案背后社会治理问题的综合整治。年内办理食品药品、土地流转、公共安全等领域案件153件,推动相关部门问题整改50余次,并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委、国土局等职能部门先后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实现监管的联动效应与合力,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保障和谐安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41件2673人,批准逮捕1718件22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11件4118人,提起公诉2958件3862人,移送金华市院15件42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恶势力犯罪案件990件1245人,起诉1524件1887人。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和过失犯罪,不批捕456人,不起诉202人,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7件28人,含现职正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80余万元。其中有:金华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兼工商联党组书记范庆松受贿案,金华市体育彩票销售中心原副主任朱明星受贿案,义乌市赤岸镇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丁洪林等6人贪渎窝案,以及四起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等,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业。制定出台《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侦诉协作的工作规定(试行)》,探索建立“公诉引导侦查”办案机制,全面深化侦诉协作关系,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联合市纪委编印《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指引手册》,建立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梳理排查,相关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统筹协调行贿档案线上线下查询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通行贿档案网上查询平台,全年受理各类行贿档案查询2007次,查询单位2504个。组织市场监管局、陆港集团、中心医院等多家单位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接受预防宣讲20多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9人,对未及时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20人。对应当提请批捕而未提请的,追捕2人。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发送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书16份。

  加强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13件,已改判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27件,已改判16件。依法严格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全年审查19人;针对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收监15人,发送检察建议书16份。

  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围绕城乡建设、财税管理等民生民利领域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提前介入、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整改14次,办理了督促地税局征收阿波罗饰品厂税款案等一系列民行监督案件。

  四、积极优化工作模式,努力提升办案质效

  扎实推进“阳光检察”工作。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阳光检察”的工作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并运行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预约接待、权利义务告知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阳光检务大厅,全年累计接待来访群众1452批2125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等服务4944人次。严格落实网络日常发布机制,将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及案件程序性信息,通过互联网方式予以公开,全年公开6318份(条)。

  深入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编印图文并茂、操作性强的《司法规范化流程汇编》,细化案件流程监控办法,建立司法办案“路标式”引导机制。创新案件归档管理模式和反向质量监督机制,安排专人担任档案质量监督员,反向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年不间断检查案卷2910份,整改程序性、实体性办案瑕疵272处。在年终案件质量评比中,我院精品案例数超过金华地区四分之一强。

  全面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强化侦查工作的科技支撑,逐步推进以手机取证、电脑硬盘恢复为主的电子数据取证方式。设立心理测评实验平台,配备完善示证系统、身心监护仪等设备,加大心理测试技术的实战应用。探索运用“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功能服务办案,如在办理毛亮等90余人传销式诈骗系列案中,公诉人通过大数据方式理清百余起事实层级架构,并串联起200余名被害人的关系,清晰展现案件全貌,取得了较好庭审效果。

  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开展监督等五项专题活动要求,开展各类意见征集、检查督察等活动14批次。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不起诉决定书、纠违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各类文件356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1次,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逐步完善“个体化”向“小群体化”常态性渐进的人才培养机制,先后开展了“每周一辩”、“每月一学”、“每季一练”等特色岗位练兵活动,形成了寓法律沙龙、实训课程等于一体的特色文化品牌。全年干警在地市级以上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奖20人次,其中,1名干警获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3名干警分获地市级“优秀公诉人”、“公诉新秀”称号,5名干警获“金华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称号。

  稳步提升检务保障品质。开发使用检察办公办案OA系统,集成了包括通知公告、公文传阅、协同办公、在线考勤等多个实用便利的功能模块,实现检务资讯数据化和办公办案无纸化。打造品质化义检“香山思辨”文化品牌,改造利用楼顶空间,建成了集身心缓释、绿色休憩、健康疏导等多项功能于一身的人文关怀交流平台,为缓解干警日常繁重办案压力提供保障。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顺利完成各项检察工作,继续蝉联“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并被推荐参评三年一度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全面铺开实施,检察官员额制与持续高位运行的办案工作对部分干警带来较大心理冲击,平稳过渡尚需时日。二是作风建设、自查自纠活动虽开展不少,但司法不规范现象仍有出现。三是落实律师会见权等规定不够严格,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仍然不高,侦查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五是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聘用编制三类人员之间保障差距较大,队伍管理存在隐患。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破难题、补短板,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6年市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引领,全面构建“大监督、大统筹、大团队”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我院“精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为我市争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社会治理能力。围绕服务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和城市转型发展大局,突出加强对利用职权高息借贷、低价购房等新型贿赂犯罪的研究查办,扎实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互联网领域金融联动等工作机制,促进无形市场和有形市场的融合发展。深入探索诉访分离机制下维稳工作新举措,切实做好G20峰会的维稳安保工作,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水平,努力破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矛盾化解三大难题,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二、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夯实司法办案质量。严格落实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不断健全侦诉协作、信息引导侦查、职务犯罪案件证据预审查等工作机制。采取常态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同步监督与源头纠防相跟进等举措,推进对平等适用法律的监督。不断细化公诉引导侦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联席会议等制度,促进侦查证明标准与审判证明标准趋同,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适应庭审实质化变革。

  三、稳步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创建检察工作品牌。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分配等司法体制改革新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严格执行保障律师权利的各项规定,强化阳光检务大厅的公开力度和功能开发,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尽快补齐基层基础、社会共治、科技运用、法治保障四个方面的短板,充实丰富“香山思辨”法律文化内涵,完善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品质检察。

  四、持续推进科技强检工作,提升信息保障水平。优化远程侦查指挥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务公开信息系统,推进通讯信息、数据分析恢复等侦查技术工作。加强办公办案OA系统功能的深度开发,加快检察局域网、专线网、视频会议室、电子监控审讯室、律师阅卷室“两网三室”建设步伐,完善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模式,确保实现线上审批、流程运转的规范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以实现自身转型提升为内核,为我市勇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