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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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执法办案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以“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审判管理创新,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35799件,结案34584件,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同比分别上升23.2%和19.9%,均居全省法院第2位。法官人均结案325件,是全省平均数的2倍。
一、围绕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出台服务和保障“电子商务”、“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等工作意见,完善司法保障重点工作的制度体系。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2件,判处罪犯54人,判处罚金1166万余元。针对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多发的情况,分析案件特点、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着力优化金融环境。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691件,同比上升120%。通过召开金融单位联席会、培训会,规范银行及小贷公司的借款业务、诉讼工作。通过创新送达方式、推行简式文书、适用特别程序等措施提速金融审判工作,金融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8天。重视“两链”风险对企业的影响,抓好涉企纠纷的差异化处置工作,通过采取解封转贷等司法帮扶措施,帮助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依法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规范资不抵债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法助企业”、“送法下乡”等活动,院领导走访企业56人次,干警深入村居、企业、学校、机关单位开展法制教育讲座11次,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弘扬法治风尚。梳理分析审判执行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发送司法建议15份,审判白皮书2份。畅通申诉信访渠道,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全年共处理当事人来信来访564件次,受理申诉审查、申请再审52件。
二、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851件,同比下降7.4%,判处罪犯3251人。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499件1824人。高度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公安部督办、跨省跨国的杨彬等29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20件427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强化司法人权保障,为606名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对955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依法判处缓刑。建立缓刑犯监管协作机制,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35人。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18545件,同比上升29.6%。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004件,涉案标的额达37.9亿元。倡导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195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879件。坚持维护购房户权益与依法保护房地产开发企业并重,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41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17件,调撤率达88.5%。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41件。
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06件,同比上升49.3%,涉及土地、公安、劳动等13个行政管理领域。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695件,裁定准予执行652件,准执率达93.8%。开展新行政诉讼法宣讲活动,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开设专题讲座,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连续第六年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合力推进依法行政。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全年累计执结12180件,同比上升18.3%。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不动产查封规定》等制度,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用足用好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存款23781次,查控存款1.5亿余元,查询户籍、车辆、出入境信息24560条,查询房地产信息20968次,执行查控效率不断提高。累计拍卖成交372件次,成交金额8.06亿元。加大惩戒力度,对拒执、妨害执行的实施司法拘留698人次,公开曝光失信黑名单16926人次,使“老赖”在贷款申请、资质认定、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开展腾空交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清理“骨头案”6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落实便民举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开通涉案民生保障“绿色快车道”。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自5月1日以来,共立案15518件,同比增长19.6%。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欠薪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若干意见》,开辟欠薪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全年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050件,追回薪金1173.5万余元。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139名困难当事人、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0.4万元。
提供诉讼便民利民“一站式服务”。改造升级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新增案件查询、电子查档、材料转递等服务功能,会同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先后在江东街道下王村、大陈镇红峰村、国际商贸城等地开展巡回审判19次,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佛堂、苏溪、上溪、廿三里等四个人民法庭办结案件6393件。
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平台”。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市场监管局、商城集团等部门联动,搭建省内县区级首家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第三方独立平台,化解纠纷188件,工作成效受到省高院、省知识产权局肯定。加强与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调衔接机制。继续会同司法局、镇街、交警、商会等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全年通过各类诉调衔接平台成功调解案件765件,司法确认442件。
四、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深化司法公开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司法公开的常态化。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3380份,累计上网数量排名全国基层法院第4位。加强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新信息,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宣讲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稿件202篇。
健全审判管理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推进庭审改革,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方式审理各类案件2815件,约28%的刑事案件借助看守所远程视频室进行开庭和宣判。推广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全年制作简式裁判文书1886份,提高了审判效率。严格督查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1.36%,低于全省3.53%的均值。
整合资源提升效率。开展“审判小组”办案单元模式试点,提高办案效率,试点庭法官年人均办案495件,同比增加185件。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先后设立国际商贸城人民法庭、金融审判庭、电子商务审判庭等机构,通过专业化、类型化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实行繁简分流,依法快审快结简易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05件,平均审理天数22天。
五、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搭建法官论坛、法官微信群等开放性交流学习平台,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加强司法调研,服务审判实践,完成调研课题23项,其中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1项;发表调研成果36篇,学术论文获奖8人次。我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法院调研基地,并且连续四年被授予金华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从学先进入手锤炼好作风,组织干警观看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提振精气神。主动倾听外界声音,从存在问题入手改作风,做到边查找边改进、边整改边提高。通过召开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座谈会,在审判办公楼设立法官接待室等,进一步规范干警和律师、当事人的交往,塑造良好工作作风。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之中。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落实两个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全院范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存在的主要廉政风险点。严格推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提高集体决策、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定期报送重要文件、法律文书。按照市人大要求,认真做好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评议工作,根据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6件,逐件以面商形式与代表委员沟通。贯彻《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的意见》,协助配合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定期寄送工作通报,方便代表委员了解、监督法院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989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3%。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视群众监督,客观坦诚地回应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审查运用证据和驾驭庭审的能力、文书制作和辨法析理的水平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情况仍有存在,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上仍有欠缺。二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干警接待当事人言行不够文明、耐心、细致,工作中“低级差错”仍有出现,责任心需要增强。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有待进一步化解。2015年,我院收案数首次“破三万”,同比上升23.2%,法官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突出。四是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逃避执行、不配合或者不协助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既影响执行严肃性,又损害司法权威。五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诉讼诚信体系仍需加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当事人利用网络炒作个案,影响法官正常执法。对这些不足和困难,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为全面深化法治义乌建设、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力推进严格司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贯彻《刑法修正案(九)》,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支持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以诉讼诚信系统为载体,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告诫惩治力度。深化“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和保障”5个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二是全力落实改革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遵循司法规律,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基础性改革。对重大改革事项,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大力推动“互联网+审判”改革,对于简式裁判文书、庭审记录改革等可先行实施的改革,循序渐进认真落实。
三是全力保障中心工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切实做好服务开放发展、服务创新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等三大服务。密切关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等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服务保障力度。顺应“互联网+”新趋势,依法审理网购纠纷、网络金融纠纷等案件,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持续加强金融债权保护,防范、打击“假破产、真逃债”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打响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品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聚焦“G20峰会”,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是全力抓好队伍建设。以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为导向,强化培训指导,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完善青年干警培养管理体系,助力青年干警成长。进一步完善差错案认定体系,不断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人大司法监督审议意见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守廉政底线。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职,干在实处,为我市勇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