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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财政办

  • 发文字号:

    0

  • 成文日期:

    2016-04-05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义亭镇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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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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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义亭镇2016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义亭镇概况   

      镇政府现辖2个居委会、65个行政村,总面积53.6平方公里,本地人口5.3万,外来人口3.5万。内设六个职能办公室,七个中心(站、所)。六个职能办公室为党政办、财政办、政法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建设办。下设四个工作片管辖67个行政村(居),分别是:义亭工作片,辖28个行政村(居);王阡工作片,辖12个行政村;畈田朱工作片,辖17个行政村;杭畴工作片,辖10个行政村。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施行行政措施。   

      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3、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实行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包括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繁荣区域经济;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5、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新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农村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开发建设本辖区内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8、对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9、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10、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1、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2、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预算构成   

      从预算构成看,义亭镇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基建预算。   

    二、义亭镇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义亭镇2016年收入预算17874.67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收入3979.67万元,占23%;自筹资金收入13895万元,占7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义亭镇2016年支出预算14158.2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510.33万元,国防20万元,公共安全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0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5.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27.3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0238.99万元农林水事务421.5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31.1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71.93万元,公用支出262.85万元,车改补贴140.49万元,行政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783万元,基建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三)财政支出具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214.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15万元,主要用于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建设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3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0万,主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由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林业-其他林业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事业单位的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的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8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19.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其他国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防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他文化体育和传媒   

    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体育-其他文化支出98.0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4.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生活助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0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助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06.3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  

   30.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8.9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8600万元,主用于完善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11.12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00.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事业方面的支出 

  38.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事业机构42.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9.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实行车改,无此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市财政补助收入:是市级财政部门按镇街财政体制拨付   

      给镇街(平台)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固定财力补助、税收超收分成、社区居委会补助和省补资金等。   

      2.自筹资金收入:是按财政体制规定由镇街自筹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和其他非税收入。   

      3.上年结余可用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负债资金:是镇街(平台)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市财政补助收入、自筹资金和上年结余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向市财政或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债务。   

      5.基本支出:是镇街(平台)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行政事业发展专项支出:是镇街(平台)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是镇街(平台)为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协、政府机关、统计、财政、纪检、商贸、工商、质检、民族、宗教、档案、党委、组织、宣传等所有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疾病应急救助、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城乡社区规划、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各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