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6-21198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6〕85号

  • 成文日期:

    2016-06-18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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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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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18 

    

    

   义乌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31号),推进义乌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抓住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机遇,深化“兴商建市”发展战略不动摇,全面推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努力开辟转型升级新路径,增强创新驱动新优势,营造科学发展新环境,为把义乌建设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地、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和宜商宜居宜游的国际商贸名城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谋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开放发展战略,积极借鉴国际上成功经验,学习一切成果,运用现代市场经济规则,创造性地建设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坚持全面协调谋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致力于更高水平发展中的改革、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上下联动,在认真贯彻中央方针政策的同时,因地制宜推进,彰显自身特色。把握各项改革间内在联系,协调安排、注重统筹,确保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前后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 

  3坚持以人为本谋改革。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坚持集思广益、民主集中,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和改革意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精准把脉、精确制导,为改革事项谋划接地气、攒底气,使改革思路、决策、措施更好满足群众愿望和期待,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惠及群众。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 

  1.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根据本市产业机构和企业规模特点,在坚持以“亩产效益”为导向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综合评价指标及权重,不断完善分类分档、公开排序、动态管理的企业综合评价机制,逐步构建客观合理反映实际情况、科学衡量企业效益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经信委) 

  2.完善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强化企业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差别化电价、水价、污水处理复合计价收费、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倒逼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牵头单位: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 

  3.推动产权交易所功能整合提升。整合排污权、用能指标、土地、产权、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推动综合性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整合提升要素交易平台功能,完善运行规则和交易流程,推动土地、排污权、用能等资源要素自由交易、市场化配置。(牵头单位:金融办、国资委、国土局、经信委) 

  (二)健全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机制 

  1.完善项目投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由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单位面积产值)和土地税收(单位面积上缴税金)等构成的工业投资项目分行业准入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的新建项目,在供地、融资、排污权指标、能耗指标、审批服务、财政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牵头单位: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 

  2.建立以“四换三名”为核心的企业分类指导制度。加快推进“四换三名”,激励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退出。开发建立全市工业企业综合信息系统,综合运用企业综合信息系统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实施企业分类指导、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产业政策分类引导联动机制,开展能源消费总量确权工作,完善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能评机构监管。加大推进“机器换人”工作力度,实施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改造。(牵头单位:经信委) 

  3.建立“五化联动”的企业自主创新服务机制。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工程,以培育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创新主体企业化机制。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政策,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提高创造性劳动分配比重,建立推广企业技术创新激励人本化机制。加快推进科创新区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共建力度,鼓励和引导镇街、企业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完善科技创新发展平台化机制。推进义乌科技大市场建设,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及线上、线下技术成果拍卖等活动,积极引进科技服务中介企业,努力形成各类市场集聚、技术交易活跃、交易机制完善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平台,健全技术成果商品化机制。推广应用创新券,鼓励各类企业凭券向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创新设计平台等创新载体购买科技服务,推进科技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创新服务社会化机制。(牵头单位:科技局) 

  (三)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1.全面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到2018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深化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将农村住房尽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扎实推进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发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三权”保证保险贷款试点。(牵头单位:农林局(农办)、国土局、金融办) 

  2.加快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公共服务委托和购买等有效形式和机制,促进农业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完善农业生产合作服务体系,引导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集体、村民等各类主体通过相互参股等形式开展合作。完善供销合作服务体系,加快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探索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完善农村信用合作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农民资金互助会组建,加强与农商行的战略合作。(牵头单位:农合联) 

  3.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使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福利和待遇。研究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牵头单位:公安局、财政局) 

  4.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完善供水、公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行机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农林局(农办)、发改委)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和合理流动,建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长效机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合理有序就医格局。(牵头单位:教育局、卫计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开展社会保障市民卡建设;创新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机制;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等制度并轨。(牵头单位:人社局) 

  (四)健全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体制机制 

  1.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事务服务领域的准入门槛,建立公益性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牵头单位:发改委)完善国有和民办社会事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牵头单位:人社局)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财政局)稳妥有序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编委办、财政局) 

  2.全面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重点围绕加强生态环保、市政公用、交通设施、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使用PPP模式。建立有利于促进PPP模式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制定我市PPP项目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PPP模式下的项目联评联审机制,完善PPP项目操作流程。组建成立PPP中心,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滚动项目库,建立PPP项目评估论证机制。(牵头单位:发改委) 

  3积极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组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市财政逐年注入资金,同时积极吸收银行、投资公司和民间资本,逐步形成100亿元规模的市域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逐步提升国资集团融资能力,进一步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国有资产证券化(ABS)融资,全力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国资委) 

  (五)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制度 

  1深化企业投资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借鉴柯桥试点经验,探索开展自土地转征用审批到施工许可全流程50天高效审批试点,探索建立开工联合审查、建设协同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三测合一”、投资项目竣工验收代办等制度。推进特色小镇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改革。深化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加强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探索推进统一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编委办) 

  2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机制。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连贯联合审批“一张网”,推动落实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加快浙江政务服务网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互联互通,促进投资审批等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加强并联审批的有效监管。(牵头单位:发改委、电政办、行政服务中心) 

  3.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全面清理现行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时限和收费项目,出台中介服务目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中介机构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实现网上中介市场或相对集中中介超市全覆盖。(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 

  4.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清理和取消一批审批事项,落实好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探索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目录,开展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牵头单位: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编委办、发改委 

  () 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1.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创新宅基地分配制度,研究户的界定、分户条件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等关键问题,建立全市不同区域公平合理的“按人控制、按户分配”宅基地分配标准。探索建立宅基地分配资格相对固化、初次分配公平取得、新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市场配置的宅基地取得制度;全力实施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更新改造,引导推进“异地奔小康”工程。(牵头单位:国土局、农林局(农办)、社区办) 

  2.探索保障和显化宅基地用益物权的体制改革。探索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实现方式和途径,探索宅基地流转方式和办法,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牵头单位:农林局(农办)、社区办、金融办、国土局)探索宅基地价格形成机制,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分配权确定宅基地基本价值,逐步形成能反映用地成本、级差地租、供求关系等的宅基地价格,建立科学评估、适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牵头单位:国土局、社区办)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方式,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探索建立由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有偿使用制度。违法占地未消除违法状态之前,征收资源占用费。(牵头单位:国土局、财政局) 

  3.探索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的回购方式,鼓励农民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腾退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优先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再分配;探索政府主导下的宅基地退出机制,城镇规划红线范围外的村庄,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以及享有宅基地分配权的农户主动放弃宅基地落地权的,可依据宅基地基准地价确定不同的置换标准,有序参加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探索整村土地征收,让农民共享更多土地增值红利;探索宅基地的统筹利用机制,在市域范围内建立统筹使用制度。(牵头单位:农林局(农办)、社区办、国土局) 

  4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建立高效的宅基地审批制度,逐步建立宅基地网上审批平台;健全“权责一致”的宅基地监管体系,建立审批报备、网上监管等制度,强化宅基地分配、使用、管理和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牵头单位:国土局) 

  5.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充分体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主体地位,通过村规民约、民主协商等有效形式,加强和规范宅基地管理;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探索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健全收益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农林局(农办)、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义乌市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和协调我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加强与省、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建立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根据改革总体方案细化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要求,切实承担相关改革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有关工作。建立有分有合、相互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改革工作台账制度,各牵头单位将改革推进情况定期报送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和考核制度,加强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改革面上推广与点上试验的进展评估,开展综合改革年度及阶段性评估。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杂志、电台、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媒体,加强对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工作的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推广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和实施的重大改革举措,营造改革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