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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6-24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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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6-08-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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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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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汇总)概况 

  (一)义乌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认真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深化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资金和市级财政专户。 

  4.根据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制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市区财政体制。 

  5.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收支,指导和监督市级各部门财务活动,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管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小汽车购置的审核、审批工作。 

  7.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管理彩票资金。 

  8.负责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9.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和争取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1.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订并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2.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资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 

  13.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全市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货款业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管理。 

  14.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5.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6.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定财税科研和教育规划。指导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义乌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控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按照省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管理工作。 

  7.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8.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费)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9.承办省、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财政地税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8个下属事业单位(义乌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义乌市财政项目预算稽核中心、义乌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义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义乌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义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义乌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义乌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管中心)的决算。 

  二、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12,536.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04.68万元,占总收入90.1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27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7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6.22万元),占总收入89.93%;其他收入30.46万元,占总收入0.24%。上年结转收入1,232.22万元,占总收入 9.83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11,265.24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28.27 万元、农林水支出10.65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9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5 万元、其他支出196.22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562.1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61.13 万元,项目支出2,441.95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3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6.2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30.46万元。 

  4、2015年结转下年1271.6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93.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2.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222.16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信息建设方面的支出. 

  3.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483.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4.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123.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20107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809.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6.20107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8.5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7.20107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500万元,主要用于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 

  8.20107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税务宣传39.5万元,主要用于税务宣传支出。 

  9.20107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信息化建设197.13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信息建设方面的支出。 

  10.20107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事业运行308.1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11.20107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88.9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2.2130106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13.2130601 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运行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14.216029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12.9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5.2290400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96.2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执行《义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7.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5 %。主要用于正常工作业务往来等公务接待方面等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1,170人次,共 17.13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已进行公车改革,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 2015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5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4.2015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5.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6.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附件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