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积极、稳妥、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省政府打造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一张网”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深入推进做好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
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38条(信息公开频道公开政府信息26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6条,通过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5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9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0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均已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不同意公开11件(1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1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案16起,16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7起,6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为其他情形数。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未收取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在新的一年,我局将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出路,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指导,提高责任意识
通过组织培训和加强日常工作指导,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进一步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得到及时更新。
(三)严谨统一,规范文书格式
对向外开具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书进行统一和规范,特别是法律条款的运用和事实情况的叙述,确保文书的合法性。
(四)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义乌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