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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17-01-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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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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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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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由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义乌执法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信息科(电话:0579~85588390)。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我市贯彻实施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上级要求,2008年4月起我局正式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不涉及国家秘密。  

    (一) 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1039条。截至2016年底共接受市民咨询1103次,电话咨询273次,当面咨询接待752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机构概况、执法业务有关政策、规划、公告、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网上办事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执法局网站上,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原先分散的政府信息、办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市民使用。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专栏下设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箱栏目。我局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依申请公开的回复,确保及时、准确、快捷的回复网上公众咨询、投诉、依申请等事项。  

    2.其他形式  

    通过义乌商报、浙中新报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动态、行政执法、公文总结等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义乌市执法局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至执法局网站上。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专职1名,兼职1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梳理和分析,目前我局在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2016年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推动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