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由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改进方面、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等几方面内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5532025。
一、概 述
2014年3月14日,原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并划入义乌市知识产权局、义乌市版权局和义乌市食安办的职责后,成立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后,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三定”方案,于2014年12月对所属机构进行了调整,设立机关科室15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基层站所15个。同时,将原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关闭,并整合了义乌市知识产权局的内容后,新开通了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和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博。2015年,佛堂市场监管所对原义南工商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改版,升级成为“义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义乌市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大陈市场监管所、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并安排人员具体落实维护工作。2016年,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了平稳运行。
一是在局机关四楼办事大厅和办公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二是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不断对其内容进行更新完善,使其更好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积极推进新版网站的建设工作,目前新网站已成功上线;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发布各类监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市场监管工作。
三是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
四是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市场监管所、小商品城分局、市局各科(室、队)日常工作中,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还专门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通报,确保系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综观2016年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据统计,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0条,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服务9万多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39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60条。内容涉及综合类信息、政策法规公布、职务任免、廉政效能以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此外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案件处罚信息1823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中有以下特点:
1.重点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公开。在我局门户专门开设了监管信息栏目,对产(商)品质量监管、药械不良反应(事件)通报、GSP认证、虚假网站、计量管理、专项整治等信息进行公开。此外,重点做好与群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相关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信息公开工作,在媒体、门户网站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相关报道。
2.双重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将我局门户网站作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并积极推进新版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在新版网站中建立了浙江政务服务网的链接,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将全市各市场监管所(分局)以及稽查大队、消保分局的办公地点在网上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3.联动媒体扩大信息公开影响。为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效果,我局十分注重围绕工作重心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在义乌商报社开设了“市场监管”专版,在义乌电视台开设了“消费现场”专栏,深化宣传效果。2015年度,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录用1112条,包括义乌市级媒体510条,金华地级媒体388条,省级媒体197条,国家级媒体17条,在省工商学会杂志、工商总局半月刊、中国工商报上刊发了多篇文章。在商报上刊登“市场监管”专版12期,播出义乌电视台“消费现场”专栏45期。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我局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网上局长信箱,并落实专人处理,实行限时办结,结进行定期通报。还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召开群众座谈会、述职述廉会议、发放监督卡和监督意见表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5.社会化链接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为更好地贴近群众,让群众更多了解市场监管工作,我局还充分调动系统力量通过开展社会化活动更好地宣传市场监管,服务企业与群众。一是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开放日”活动。将开放日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制度形式进行定型固化,结合“进村入企(市场)”大走访活动,发挥市场监管作用,积极出台帮扶举措和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局班子全体成员向全局干部职工和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明确新时期工作职责,特别是建立了一支多达250人的舆情监测队伍,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收集,在分析、研判、解决后及时答复,快速、准确、科学地为广大市场主客体、市民答疑惑解难题。全年共收集应对各类舆情72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67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17条。在改革的大背景下,积极做好各类新政的解读宣传工作,推动改革红利的进一步释放。全年在各级媒体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2篇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市场监管业务的特点,我局对在市场监管局登记设立的市场主体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并在四楼办事大厅义乌市企业档案管理中心提供企业档案信息查询服务,由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开通上线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向社会公示商事主体登记、异常名录、黑名单、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对市场监管局其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
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64件,受理纸质信件信息公开申请347件,网上信息公开申请17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目前暂不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9起和行政诉讼0起。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亟待改进方面
一是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开拓。门户网实时在线交流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渠道不够丰富,我局将努力实现公众之间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提高信息开放程度。
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系统内相互交流、探讨,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不予公开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界定。我局掌握的信息数据大多数与企业关系密切,许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目前国家对此类涉及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范围尚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公开中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与监督政府部门运作情况权力的同时又保证国家利益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