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7-39750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7〕159号

  • 成文日期:

    2017-11-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1-2017-0045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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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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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部门:

《义乌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9日

义乌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义乌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建设及验收工作,确保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肉类食品和业务正常运作,结合铁路口岸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对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装卸、查验、储存、流通等各环节进行规范,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64号)要求,全面完成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安全保障各项机制和硬件器材保障,确保食品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正常的口岸进出口秩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义乌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季金甫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孔宇(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新(义乌海关副关长)、李志强(陆港口岸局局长)、丁小娟(商务局副局长)、骆根法(国际陆港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际陆港集团,骆根法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查验所需器材配备齐全。口岸设置查验场地、查验平台、冷库、集装箱待验区和扣留区、配置集装箱吊卸设备和专用电源设施。铁路口岸内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办公用房、查验技术用房、值班室、更衣室、视频监控室、铁路口岸办事处业务用房、报检大厅、办公室、会议室等,采取样品室、样品预处理室、样品储存室、应急处置室、药械存放室等相关查验仪器设备。

(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应口岸查验单位要求,配备完成视频监管系统,对卡口、查验场所、运输车辆实现全范围覆盖,保证无监管盲区,全路段视频监控信息将同时传输至检验检疫及口岸运营单位监控系统,确保全程动态监控进口肉类货源信息。口岸查验单位及运营单位应实现信息互通。

(三)进口肉类安全保障机制常态化运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陆港口岸局牵头,口岸查验单位及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认进口肉类装卸、查验、存储、流通操作规范化流程,指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铁路口岸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高效运作。

四、具体保障措施

(一)加强肉类进口企业的管理,严格审查进驻铁路口岸内的经营肉类进口企业的资质及条件。引进诚信度高、经营业绩好的企业参与经营,从源头降低进口肉类食品安全风险。

(二)加强铁路口岸内进口肉类承运企业的管理。指定符合监管条件的专业冷链运输物流企业,承担进境肉类的运输工作。按照检验检疫部门对冷链查验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选择指定资质较优、符合监管条件的专业物流运输企业作为进境肉类在铁路口岸内和运抵备案冷库的承运方,并按照相应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管,确保肉类查验、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海关未放行的监管货物需在监管场所外运输的,须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三)建立定期报送制度。要求进驻铁路口岸的经营肉类进境业务、冷链运输的企业定期向陆港口岸局报送进境肉类的各项情况,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中的操作方式,预控安全风险的发生。

(四)建立定期巡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实地检查企业经营各环节的管理、操作、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五)建立定期培训机制。国际陆港集团、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路口岸现场办及相关联检单位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关于进口肉类通关通检、查验检疫、政策及法律法规,操作模式的培训和宣讲,强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肉类食品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一次性除名”机制。陆港口岸局根据企业报送的经营情况、巡查情况以及企业向海关、国检等报关报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凡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采取“一次性除名”,取消在铁路口岸内经营进境肉类的资格。

(七)建立卫生检查考核机制。不定期对义乌铁路口岸现场查验区域进行卫生检查及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八)建立进口肉类应急联动机制。对发生的重大突发性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输入性重大动物疫情事件,应当在进口肉类质量安全保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实施应急管理,将应急管理机制纳入铁路口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演习,提高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