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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17〕170号
2017-12-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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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义政办发〔2017〕170号)已于2017年12月17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11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五部分,对我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范围、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进行流程重构,探索“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审批、中介服务“双提速”,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清廉的投资环境。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1.改革创新,重构流程。2.集成服务,提高效能。3.自主承诺,强化监管。4.分类设计,梯次推进。
第三部分是实施范围。义乌市域范围内《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适时扩展至所有企业投资项目。
第四部分是重点任务。1.重构审批流程。2.完善配套机制。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2.注重协调配合。3.强化督查考核。4.积极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