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7-25455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7〕164号

  • 成文日期:

    2017-12-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1-2017-0039

  • 信息有效性:

    失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17-12-18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2018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2018年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 60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 64号)和《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方案》(义委发〔2015〕19号)的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有序放开、市场调节、依法监管、惠民利民”的改革要求,实施有序放开出租汽车数量管控,放活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与监管能力,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优胜劣汰竞争机制,推动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融合发展,构建多样化、差异性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需求。 

  二、工作重点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经营风险预警预测机制、以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依据的优胜劣汰机制和经营信用机制等行业运行规则。引导建立出租汽车行业自律自治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维护出租汽车经营秩序、防止企业恶意竞争、稳定出租汽车经营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实现行业组织协商管理与行业自律自治。 

  三、主要任务 

  改革运力投放机制,逐步放开运力管控与经营主体准入管控,最终实现出租汽车市场化资源配置。 

  (一)有序放开经营主体和运力 

  1.规范存量。规范存量出租汽车市场,施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淘汰机制。对存量经营企业与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企业给予优先投放资格,对考核结果不合格企业施行经营权核减淘汰。鼓励规模化经营,支持兼并整合。2017年12月28日到期的存量出租汽车,经营年限未满4年的,经营者可以提出延续经营申请,由行业管理部门对经营者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租汽车经营期延续至4年。 

  2.改革增量。有序放开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充分尊重行业协会组织经营主体对行业市场发展的协商意见,遵循出租汽车市场发展规律,在行业市场经营风险预警预测指数可控范围内,根据当年行业公布的投放数量范围及投入规则,满足出租汽车经营条件的法人,向行业管理部门申请。新增经营企业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择优选取。鼓励新增运力采用新能源汽车。 

  (二)建立运价调整机制 

  放活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从政府定价模式向政府指导价、行业定价、协商定价机制过渡。 

  1.在现有单一政府定价基础上,先行实施“现有运价+春节长假特殊服务运价”的动态调节机制,春节长假特殊服务运价按每单5元收取。 

  2.对接互联网预约出租汽车平台,逐步建立以“出租汽车现有运价为基础,浮动价格为辅”的政府指导价,实现优质优价。 

  3.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逐步建立行业协商的动态调价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组织出租汽车经营主体协商浮动价格范围,经专家论证后,向社会提前1个月公开,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后执行。 

  (三)建立优胜劣汰机制 

  建立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依据的存量出租汽车经营权奖惩政策。依据经营企业年度星级评定结果,设计经营权申请资格划分标准,采用经营权激励、限制、核减、退出的运行机制,实现对经营企业奖优罚劣的管理效果。 

  1.经营权激励。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出租汽车企业,有申请新增经营权的资格。出租汽车企业在获得申请资格的6个月内完成对新增经营权的投放,超过6个月未完成投放的,剩余的新增经营权资格无效。 

  2.经营权限制。对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出租汽车企业,不得申请经营权新增。 

  3.经营权核减。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无星级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评定当年按照该企业经营管理车辆总数的一定数量进行核减淘汰。淘汰的经营管理车辆数量记录在企业服务质量信用管理档案,当年或到期更新时应按量注销。 

  4.经营权退出。出租汽车经营权退出,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办法,遵照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及管理部门经营权使用合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监管机制 

  1.建立行业市场经营风险预警预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在市场经营风险预警预测中的作用。重点建立以出租汽车实载率、驾驶员收入、企业成本与盈利、行业市场经营环境变化等主要因素构成的预警预测指数。建立4年经营周期的出租汽车市场经营风险长期预警预测机制和1年经营周期的出租汽车市场经营风险短期预警预测机制,为出租汽车发展提供依据。经营风险预警预测报告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 

  2.完善科技监管体系。推进乘客对驾驶员监督手段科技化运用,强化对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建设,发挥信用惩戒奖励制度的作用,加快企业和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加快推进集计价、GPS、音频、视频、评价、数据收集等高科技手段于一体的车辆与驾驶员监管技术运用。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建设,对接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经营的相关数据,为服务质量的提升和行业预警预测机制的建立提供保障。 

  (五)促进融合发展 

  1.规范网约车发展。加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政策实施与落地,引导合规的网约车平台企业在义乌落地,鼓励网约车平台企业发展属地化线下服务公司,加快对现有网约车的纳规工作。 

  2.推动融合发展。打通传统出租汽车与网约车平台企业融合通道,助力融合对接。积极引进合规网约车平台企业与巡游出租汽车融合,通过利益融合,打通技术与服务融合通道,建立线上线下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专注服务传统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融合意识强的合规网约车平台企业,以投放新能源汽车方式(纯电动车,先期不超过50辆),开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业务,实现业态融合发展。 

  (六)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推进经营企业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科技监管技术运用与经营服务管理等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义乌市出租汽车标准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乘客保护机制,优化乘客投诉处理标准化流程,增强公众监督能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工作小组联络机制,整合人力资源,调动工作积极性,安排专人专项对接,落实工作责任,在稳定中有序推进。 

  (二)注重目标,按时推进。制定各项工作进度安排表,有条不紊处理好每阶段各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 

  (三)联合执法,疏堵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快网约车平台企业的落地,做好网约车的纳规管理,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稳定,为推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创造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总结经验,评估反馈。对改革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开展阶段性评估,梳理改革的经验成果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附件: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义乌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雷  

  副组长:傅湘华(市府办) 

  吴朝晖(交通运输局) 

  成  员:王  健(政法委) 

  谢沁菲(改革办) 

  朱  彤(法制办) 

  王永明(宣传部) 

  冯迅明(信访局) 

  金扬俊(发改委) 

  吴璀赛(公安局) 

  吴中强(交通运输局) 

  贾志建(行政执法局) 

  贾江鸣(市场监管局) 

  周荣兴(运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吴朝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