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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194H/2017-126382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财政办

  • 发文字号:

    1

  • 成文日期:

    2017-03-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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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10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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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赤岸镇概况

赤岸镇地处义乌市西南部,镇域面积149.98平方公里,辖66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近4万。下设四个工作片,分别是:东朱工作片,辖10个行政村;镇区工作片,辖14个行政村;赤中工作片,辖18个行政村;毛店工作片,辖24个行政村。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施行行政措施。

2.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

3.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实行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包括工业、农业、第三产业,繁荣区域经济;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5.负责本辖区新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村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农村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托幼养老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岸镇政府部门预算包括:赤岸镇政府财政预算、赤岸镇政府本级预算。

二、义乌市赤岸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赤岸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土资源气象支出等。赤岸镇政府2017年收支总预算  19866.71682万元。

(二)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岸镇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10356.91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71.91341万元,占98.2%;政府性基金收入185万元,占1.8%。

(三)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岸镇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9509.8034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8.343859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421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0240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9940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81.375137万元、农林水支出429.11909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1.37311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14.1530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42.353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5.83万元,定额交通补贴61.62,项目支出 7370万元。

(四)赤岸镇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赤岸镇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66.7168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71.9134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8.343859万元、国防支出1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9.4210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0240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9940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81.375137万元、农林水支出429.11909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1.37311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14.153006万元。

(五)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赤岸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09.8034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561.56424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18.343859万元,占49%;国防支出(类)15万元,占0.4%;公共安全支出(类)20万元,占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9.421042万元,占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2.024082万元,占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08.994081万元,占11.7%;城乡社区支出(类)281.375137万元,占8%;农林水支出(类)429.119092万元,占1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51.373111万元,占1.5%;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114.153006万元,占3.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大事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229.8175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90.0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事务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事务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统计部门开展普查工作开支。

(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项)事务1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统计部门其他统计信息事务开支。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事务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事务2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事务47.44633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国防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事务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类艺术展览馆、文化名人纪念馆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事务34.42104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文化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事务62.6066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事务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优抚(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贴(项)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生活补贴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事务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1.7267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6906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8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4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事务76.99408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7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211.37513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40.55349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要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与(项)事务43.6807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原森林防火)(项)事务3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事务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事务58.88483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水利方面的支出。

(4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4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事务46.37311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4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04.15300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整治(项)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国土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赤岸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9.80341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842.35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235.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61.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七)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赤岸镇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0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9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0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事务58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赤岸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0%。主要用于接待三改一拆、专项活动等快餐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赤岸镇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83万元。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赤岸镇政府有松材线虫病防控、粮食生产配套补助等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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