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苑街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苑街道位于义乌市区西北部,成立于2001年3月份,是义乌的新城区之一,总面积为36.6平方公里,总人口20万,其中外来流动人口15万人,辖区内有8个社区,2个居委会,25个行政村,街道下设柳青、前洪、北城三个工作片,内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建设管理办、社会事业办、财政办、综治政法办及社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北苑街道预算包括:街道财政预算、街道本级预算。
二、北苑街道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北苑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等。北苑街道2017年收支总预算47612万元。
(二)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北苑街道2017年收入预算24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3万元,占26%;政府性基金收入8093万元,占33%;上年结转9907万元,占41%。
(三)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北苑街道2017年支出预算233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万元、国防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41万元、农林水支出1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47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0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20726万元。
(四)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北苑街道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7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万元、国防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41万元、农林水支出19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47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02万元。
(五)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苑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3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62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万元,占44 %;国防支出23万元,占0.4%;公共安全支出157万元,占2.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万元,占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万元,占9.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万元,占10.2 %;城乡社区支出741万元,占13.9 %;农林水支出198万元,占3.7 %;资源勘探信息479万元,占9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02万元,占3.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宣传经费等。
(2)国防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人武工作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157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管理经费。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文体活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老龄工作经费、社保险金、优抚款等。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共卫生经费、日常计生工作经费等。
(7)城乡社区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创建经费、综治经费、消防工作经费、工作片经费、村(居)补助经费等。
(8)农林水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农业经费、林业经费、水利经费。
(9)资源勘探信息4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商企业管理经费、电子商务经费。
(10)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六)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北苑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个人定额交通补贴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七)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北苑街道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00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26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均为城乡社区支出180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村居及市政配套工程;园、站、所等建设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建设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土地复垦工程;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费用;规划设计等费用。
(八)关于北苑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9%。主要用于三改一拆、专项活动等快餐支出。预算安排与去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北苑街道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66万元。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北苑街道有微型消防站、监控中心建设等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