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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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金华市局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整治、“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结合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现状,我局决定开展以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标签标识宣传,规范注册备案秩序、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简称“两打两规”)为重点的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风险排查、风险处置,有效解决化妆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提升我市化妆品生产秩序。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共治”的原则,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坚持整治、严惩和规范相结合的原则,有效解决化妆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问题,促进化妆品企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整治活动,有效杜绝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督促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督促企业落实生产卫生环境及生产秩序,质量负责人及检验人员在职在岗,提升关键原材料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打击非法标签标识及虚假宣传、商标及条码等侵权行为;对持证生产企业产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所生产销售产品是否经注册备案,同时对备案归档资料是否规范齐全进行重点核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秩序;强化安全生产、“五水共治”督查,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五水共治”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生产:加强对非法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治,一是强化社会共治,强化网格管理,充分利用举报投诉线索信息,突击检查,打击非法生产“黑窝点”;二是重点针对生产许可新政全面实施后未获换证许可的原持证企业可能非法生产的风险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针对持证生产企业超出许可生产项目生产、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擅自变更已注册或备案产品配方进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化妆品进行查处。
(二)打击非法标签标识宣传:组织对生产企业开展产品标签、宣传、商标、条码等标识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名称和标识是否合规、有无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规范注册备案:对持证生产企业产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所生产销售的化妆品是否经注册备案,是否经过备案检测机构检验,同时对备案归档资料是否规范齐全进行重点核查。
(四)规范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督促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停产复产按规定备案,执行年度自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一是对企业进行卫生环境、生产秩序的监督检查;二是质量负责人及检验人员在职在岗重点核查,关键原材料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是否落实到位;三是督促和指导持证企业建立化妆品追溯体系,对其物料来源验收、生产操作及检验控制、产品销售去向采取适宜的记录或标识方式;并按有关法规要求保存相关记录信息和票据凭证,实现所生产的化妆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四是以所生产的化妆品质量为切入点,加强监督抽检,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面100%;加大对不合格化妆品的查处力度,确保查处率和追踪溯源率100%;五是督促持证企业做好金华智慧监管平台全过程追溯体系信息录入上报工作,业务数据按规定时间录入率95%以上,企业端录入数据有效率90%以上。六是强化安全生产、“五水共治”督查,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五水共治”水平。
在整治的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引导化妆品生产企业创建品牌、申请专利、提升标准,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义乌化妆品行业产业升级。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召集全市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按照企业属地原则进行,各基层所负责组织本地范围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培训自查阶段(2017年4月)。组织开展化妆品生产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化妆品生产企业自身产品质量管理和检验能力。各基层所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三)综合整治阶段(2017年5月)。各基层所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持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无证生产开展调查摸底,重拳整治。保化科加强对各基层所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并组织督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6月)。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完善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模式,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在解决我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突出问题上发挥更大效用。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辖区、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施方案,以取得实效为目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强化追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主动向社会公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发现“两非”行为和生产经营未注册备案产品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检查发现有安全、环保隐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媒体深入宣传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广大民众的思想认识。大力宣传普及化妆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知识,使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2015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四)综合治理,夯实基础。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切实保障地产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我市化妆品行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