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7-254575

  •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7-06-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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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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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2014年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基本实现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2014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到2017年底,全市“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397家”,“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为切实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市制定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 

  2.《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义政发〔2014〕75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通知》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到2017年底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1.建设原则。按照就近就便、功能配套、方便实用的原则,合理布局落实建设场地。2.建设标准。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基础设施、组织保障、制度管理、机构人员、服务要求等方面的建设标准。3.服务功能。在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重点完善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四项服务。4.服务对象。辖区范围内6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5.经费保障。市财政、镇街财政按建设经费补助、运行补助、就餐补助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责任,合力推进。二是加强监管,确保质量。三是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民政局 

  解读人:季国政    

      联系电话:8527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