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17-263362
秘书科
2017-06-1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17-07-0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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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落实“十个一”专项行动 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落实“十个一”专项行动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我市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第一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强化政府主导、强化部门监管、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信息公开、强化夯实基层、强化行业自律、强化舆论引导、强化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加快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转变,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通过实施“十个一”专项行动,加快建立各项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社会各方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强力监督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实施“十个一”专项行动
(一)落实一份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目标:制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清单内容。
工作举措:1.明确各镇街、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街“四个平台”作用,落实各镇街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各部门监管责任。2.全面梳理农(林、水)产品种植养殖主体责任清单、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清单、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清单、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落实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责任。3.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场内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制。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农林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市场集团、各镇街
(二)构建一个多元化监测体系
工作目标:健全我市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加快检测站点建设,打造一个由定性检测、定量检测和面向市民开放的检测系统组成的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监测体系。
工作举措:1.市场监管局、农合联、市场集团依职责定期开展农产品定性检测,并在义乌商报和电视台每月分两期公布检测结果。2.各职能部门依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定量检测,及时公开检测结果和查处情况,并进行溯源(每季度开展)。3.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活动;在农贸市场开展商品来源可追溯和快速检测室双体系建设,直接开放免费检测窗口,方便群众直接送检,其中市场集团开发建设的市场必须达到上述建设标准和要求(12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林局、水务局、农合联、市场集团、各镇街
(三)建设一张智慧监管网络
工作目标:按照义乌市“智慧义乌”惠民、利民、便民的建设要求,依托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技术,建设一套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试点工作。
工作举措:1.建立由市场监管局、市场集团和建设银行义乌分行共同组成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义乌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平台业务规划指导、项目协调以及平台建设、运维和推广等工作(7月底)。2.建设银行义乌分行具体负责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包括平台所需的IT硬件建设(银行POS机等)、平台软件、手机APP软件开发、二维码应用开发及各类接口开发等(8月底)。3.市场集团在试点农贸市场合理配置电子溯源秤、监控设备等相关设备,保障溯源系统正常运营和各项功能全面落地(9月底)。4.选定浙中农产品批发中心和词林菜市场,作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者”农产品溯源模式的试点市场先行投入使用,待条件成熟后,稳步向全市农贸市场推广,全面构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农产品消费环境(12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场集团、建设银行义乌分行、各镇街
(四)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
工作目标一: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打击以健康讲座、保健养生、企业直销、消费让利等为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欺诈、坑害老年群体的各类保健品销售的违法行为。
工作举措:出台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摸排、暗访等多种手段,确定一批打击对象(6月底);收集固定违法证据,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以案说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公开案情,警示揭露该行业的违法行为或揭露行业潜规则;应对违法行为,建立预防、防范管控制度,强化、建立、出台规范此类监管机制,完善对酒店宾馆非政府会议报备制度等管控措施(12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工作目标二:开展冷库市场食品专项整治,核查冷库库存食品,打击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行为,规范冻品食品市场。
工作举措:出台整治工作方案(6月底),加强对冻品食品储存的检查力度,力争发现一些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建立冷库经营户进出库的食品索证索票、台账建立和票据查验登记制度,促进冻品市场依法经营(10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工作目标三:开展进口食品专项整治,强化对进口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净化进口食品市场秩序。
工作举措:从进口食品经营主体资质、进货渠道的索证索票、食品保质期、中文标签标注情况等入手,查漏补缺,完善进口食品准入制度、经营制度,确保进口食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加大对无中文标签、假冒伪劣、过期食品、未经检验检疫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完成时间:2017年6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检验检疫局
工作目标四: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流动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及时取缔违法违规摊贩,营造公平、合法、安全、规范、有序、便民的食品经营环境。
工作举措:落实镇街(社区)管理责任,纳入网格社会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管内容,确保辖区有序规范经营;抓重点、打顽疾,开展重点地域、地段、场所的重点监管,及时取缔无照食品摊贩,对规模性、反复性、危害性大的地段、地域及其存在的无证无照、违法城市管理、交通管理、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积极推行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疏堵结合,引导食品摊贩规范经营,全力消除占道经营等城市顽疾。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市场监管局
工作目标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监管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工作举措: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种子、农药等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伪劣农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规范农药使用行为,重点查处在蔬菜、瓜果、食用菌等鲜食农产品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违法行为;增加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频次和农产品抽检力度,发现问题的坚决查处,并进行溯源。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农林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农合联
工作目标六: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注重民生食品安全,强化日常食品监管,重点突出对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日常抽检检测,发现一批食品违法案件线索,打击一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努力破解行业潜规则;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工作举措:针对季节性、行业性特点,借力、发挥检测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大重点食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掌握高发、易发食品违法添加的行为和线索;密切行刑衔接协作,形成打击食品犯罪高压态势,及时开展执法部门探讨、分析、研判监管信息,力争早打、打准、稳打,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发生。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五)发展一批现代化农业产业项目
工作目标:加快土地流转,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重点提升我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健全完善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平台,招大引强,建立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
工作举措:1.加快土地流转,夯实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基础。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加大土地流转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流转服务平台作用。2.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组织,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招商引资、扶强扶大等举措,深入挖掘潜力,尝试采取主体独立运营、强强联合、政企协作等经营运作方式,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平台,探索创新招商方式,努力提升服务企业、服务客商、服务项目的能力和水平。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9号)文件,抓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5.积极推行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农林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合联、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六)完善一套信息公开平台
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三大平台”,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发布平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平台,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部门互通机制,使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工作举措:1.做好食品企业信息网上公示平台,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布企业主体信息和所受行政处罚信息;建立食品企业信息微信查询平台,群众可以通过手机,方便查询注册登记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信息(6月底)。2.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公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量化评级,公示率在95%以上(6月底)。3.做好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按照《义乌市社会法人“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对失信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社会法人,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示(半年一次)。4.建立食品监测信息公示平台,在义乌电视台、义乌商报等传统媒体和“义乌食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食品定性监测信息、食品定量检测信息和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半月一次)。5.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平台,出台《义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议事协调规则》(9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场监管局
(七)建立一套信用惩戒机制
工作目标:探索建立和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和信用分类监管“双评定”新模式,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全市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安全环境。
工作举措:1.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理工作规范,出台《义乌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科学设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定标准,明确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积极营造政府主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8月底)。2.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将食品抽检结果和失信信息与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数据共享,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实现食品生产严重失信企业与其经营者个人信用挂钩,合理评定信用等级(8月底)。3.依据信用和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对于信用等级高、信誉良好、风险等级低的企业,实行信任式管理,如授予特定荣誉,降低日常检查频次等;对于信用等级低、信誉不好、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实行监督性管理,如设置警示标志、增加日常检查频次等;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则实行依法依规强制性退出机制(10月底)。4.加大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等级的社会化应用范围,建立联合激励惩戒制度和机制,加大诚实守信正向激励和严重失信反向惩戒的力度,努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农林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农合联
(八)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站点
工作目标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推进镇街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底所有镇街食安办完成创建任务;落实食品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
工作举措:1.各镇街根据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目标,按照“15+X”的工作要求,开展创建和提升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规范化食安办(9月底)。2.探索建立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站点,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9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9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各镇街
工作目标二:创建示范型放心消费单位(放心市场15家、放心商店50家、放心网店50家)。
工作举措:1.出台《义乌市“放心消费在义乌”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6月底)。2.在放心消费建设示范单位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展示标志标识,接受消费者实时监督,为社会公众提供消费指引,充分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实现追求经济效益和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12月底)。3.创建10条美丽乡村精品线放心消费示范区。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在精品线区域内建成部门监管有力、社会监督同步、食品安全无忧、群众消费无欺、投诉处理便捷的放心消费示范区(12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工作目标三:建成一批管理规范、原料可追、后厨可视、信息公开的餐饮示范单位(50家餐饮单位、20家学校食堂);创建万达广场、义乌之心、新光汇三个餐饮示范区。
工作举措:建成一批能公开食品加工烹饪、冷菜等专间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现场直播,供监管、主管等部门查询,逐步向消费者查询延伸。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就餐人数300人以上学校食堂80%以上建成阳光厨房。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各镇街
(九)成立一系列宣传教育阵地
工作目标一:构建市、镇、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综合教育体系。
工作举措:建立市级食品安全教育学校1个,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7月底);各相关职能单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各镇街建设食品安全科普站2个以上(12月底);各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平台(12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各镇街
工作目标二: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创建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平台。
工作举措:在全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安全教育,按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设置饮食安全教育内容,每月不少于1次宣传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9月底);建立毛店青少年食品安全教育科普基地(10月底)。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教育局
工作目标三:提高市民对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知晓率,在人员密集的国际商贸城、各大市场及周边,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平台。
工作举措:在国际商贸城、农批市场、菜市场、综合性市场及周边,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点,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栏定期宣传有关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公益广告、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完成时间:2017年10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商城集团、市场集团、城投集团
工作目标四:开辟“是真的吗”等食品安全知识特色电视节目,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持续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
工作举措:结合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做好宣传教育计划,在义乌电视台设立“是真的吗”等栏目,解读食品安全热点话题。
完成时间:2017年7月底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电视台
(十)组建一支社会监督队伍
工作目标:拓展社会各界监督途径,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有效发挥群众对食品安全治理的作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社会监督员、学生监督团进行监督活动,积极发展食品安全社会义工,增加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热情,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工作举措:1.组建一支二十人以上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团,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3年,每年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培训两次以上,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监督活动。2.组建一支食品安全学生监督团,让“小监督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逐步建成食品安全娃娃抓起的社会共治理念,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培训及现场监督活动。3.每个镇街成立一支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活动。4.发展食品安全社会义工队伍,将热心市民发展为该队伍的成员,共同参与全市食品安全宣传、监督。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组织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消费体验活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责任单位:▲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抓好落实。为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有效推进,成立由市长任组长,施文臻副市长、朱有清副市长任副组长,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义乌市食品安全“十个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管理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十个一”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于6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监管合力。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及时发现、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检测资源、媒体资源作用,让群众及时了解食品安全形势动态,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建立会商制度,协同作战,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监管部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三)抓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十个一”专项行动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与参与度,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全面反映食品安全真实状况。利用“义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信息宣传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十个一”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社会共治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工作标准,强化督查考核。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对“十个一”专项行动的规划指导。“十个一”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行动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督考办、市食安办做好日常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定期发布督查通报。
附件:义乌市食品安全“十个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义乌市食品安全“十个一”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龚淑娟(市食安办)
副主任:丁灯明(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吴彩军(教育局)、吴璀赛(公安局)、傅振球(水务局)、何 斌(农林局)、徐国超(卫计委)、应文明(综合行政执法局)、章淑琴(检验检疫局)、成建明(农合联)、王俊(市场集团)。
成 员:骆永勤(市食安办)、郑君男(市食安办)、陈 超(市食安办)、朱岸松(教育局)、余俊峰(公安局)、马文良(水务局)、王永杭(农林局)、楼君芳(卫计委)、俞卫建(市场监管局)、王 谦(综合行政执法局)、龚 倩(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陈海英(农合联)、丁志远(市场集团)。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