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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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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17-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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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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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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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林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林业和农村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指导、监督农用地、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及使用权流转;指导、协调农林业生产事故、产权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仲裁工作。 

  3、编制农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林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林资源的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和农林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菜篮子”工程的蔬菜及畜产品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林业园区的建设;拟订农林业、农村发展的扶持政策,负责农林业项目立项、审批、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农机化发展和农林业设施建设。 

  4、指导农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农家乐、森林旅游等休闲观光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农林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5、指导农林业信息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开展有关农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农林业对外招商工作,承担农林业援外项目。 

  6、指导全市农林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林业科技管理与农技林技推广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参与农村实用人才资源开发;指导镇(街道)农技林技队伍建设。 

  7、负责全市林业、畜牧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林业、畜牧业的违法行为;负责农林业的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指导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林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林政管理工作。 

  8、负责食用农林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林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林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9、组织、监督农林病虫害防治和动植物疫病防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动植物疫情疫病的监测、发布和扑灭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林外来有害生物治理和农林种子资源保护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林业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和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10、拟订并指导实施农林业生态建设和治理规划,指导、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指导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林业生态循环建设、农林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林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工作。 

  11、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12、指导农用地、林地、农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依法对农用地、林地的征用、占用和农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进行审批或审核转报工作。 

  1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造林绿化规划;拟订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相关市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 

  14、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经济调节政策;参与建立并指导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制度;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并参与监督管理。 

  15、承担全市“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参谋咨询、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职责;参与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工作。 

  16、承担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与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改造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指导镇(街道)的新农村建设。 

  17、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的贯彻实施,提出扶贫开发的规划和政策建议,做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8、负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较大森林火灾扑救;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依法查处林业违法案件;在市公安局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 

  19、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2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义乌市畜牧兽医局、义乌市农业机械管理站、义乌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义乌植物检疫站、义乌市种子管理站和义乌市新农村建设指导站等6家单位决算。 

  二、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36,792.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652.26万元,占总收入99.6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64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61.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7,286.12万元),占总收入99.61%;其他收入4.6万元,占总收入 0.01%。上年结转收入140.28万元,占总收入0.38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36,704.2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 万元、教育支出0.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0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43.5 万元、农林水支出8985.5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9 万元、其他支出15,542.62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78.84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5.1 万元,项目支出33,180.28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286.12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7050.27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8%,主要是年中有省补资金下达及市财政追加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0.02%;教育(类)支出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06万元,占3.26%;农林水(类)支出8928.98万元,占95.38%;住房保障(类)支出125.9 万元,占1.3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22万元,2016年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党组织活动局限于市内开展,产生费用较少。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5万元,2016年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事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培训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该项为2016年中新增项目,年初没有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2034.99万元,2016年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增加、部分林业行政运行经费由此支出,同时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2.99万元,2016年决算为5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63.4万元,2016年决算为30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有增加,同时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该项目为省补资金,年中下达,因而没有预算数,2016年决算数为94.96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及农技人员培训。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62.3万元,2016年决算为34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有省补资金下达。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2016年决算为1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7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6万元,2016年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省级重点项目绩效工作大部分由科室负责做,委托中介少了,由此节省了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15万元,2016年决算数1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有省补资金下达。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37.8万元,2016年决算数23.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补助资金(省补资金)未足额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5万元,2016年决算数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支节省。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2535.86万元,2016年决算数188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部分省补资金因项目未启动或无项目安排而未支付。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729万元,2016年决算数61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机构合并、人员混同,部分运行经费从农业行政运行项中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处(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7.44万元,2016年决算数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30万元,2016年决算数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6万元,2016年决算数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支节省。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34万元(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3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4万元),2016年决算数32万元(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20万元;古树名木保护12万元,其中8万元为上年结余)完成年初预算的9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二类资源调查经费有10万元没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1414.7万元,2016年决算数137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2%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30万元,2016年决算数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功能区改造没有完工, 15万元费用予以结转;2016年林业案件少,节省了案件鉴定费用。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1.56万元,2016年决算数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区公共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1万元,2016年决算数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开支节省。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215万元,2016年决算数21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数568万元,2016年决算数110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市财政追加资金及省补助资金下达。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为483万元,系年中市财政追加资金和省补资金下达。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没有预算,2016年决算数125.9万元,系省下达省级示范村建设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2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2948万元,2016年决算为104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有调减。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182万元,2016年决算为118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耕地开发专项支出(项)。该项目年初没有预算,2016年决算数109万元,系省下达2015年第二批农林渔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以奖代补),用于补助大陈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2.21万元,2016年决算为15542.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市财政追加畜牧养殖场关停补偿资金1.5亿元,同时省下达了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4.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5.4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周边省市领导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机构调整,公务接待减少,而2016年机构运行趋于正常,来客来访批次增多。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957人次,共 14.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9.65  %。主要用于森林公安警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无增减。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林业局本级、所属畜牧兽医局、农机管理站、农村经营管理站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所属种子管理站、植物检疫站、新农村建设指导站等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5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3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农业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农业林业局共有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111.7万元,实际支出2151.68万元,年中有追加。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优秀。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安排7850万元(后调减至5350.58万元),实际支出 5322.43 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义政办发〔2014〕173号《义乌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5〕33号《义乌市美丽乡村精品村、特色村培育建设实施方案》、义美办[2015]6号《义乌市美丽乡村精品村、特色村培育建设实施细则》;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义乌市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义乌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义乌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4〕173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项目的以奖代补,并全部由镇(街道)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投入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完成绩效情况:开展大陈九都、浪漫八都、八宝踏翠、画里南江、环徐线、美丽华溪、人文龙祈、十里桃花坞、望道故里、四季果园等美丽乡村精品线路项目建设,马畈、杜门、缸窑、钟村、李祖、何斯路等6个村开展精品村项目建设。创建佛堂镇、上溪镇、城西街道等3个美丽乡镇,创建大陈马畈等10个村为精品村、联盟等20个村为秀美村。开展倍磊、田心、雅端、雅治街、朱店、黄山五村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盛村、田塘空心村改造核拨资金879万元。全市农村绿化养护和路灯维护拨付资金535.428万元。通过对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计划项目实施以奖代补,由镇(街道)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投入情况统筹安排使用,使美丽乡村建设财政补助经费效益最大化,有效带动农村和社会力量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激发各村创建美丽乡村、美好生活的积极性,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是预算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预算单位事业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的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预算单位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的经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是局本级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费用支出等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预算单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等的经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是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交通费用等的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是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及农技人员培训的经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是用于动植物病虫害防疫、检测及无害化处理等的经费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是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等的费用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是用于委托中介对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进行评价等的经费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主要是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及农机购置补贴等的经费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主要是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需的经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主要是用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所需的工作经费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是用于履行单位职能、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专项业务费用等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是用于弥补林场事业费不足的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科技活动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费等的经费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主要用于支付古树名木保护和省、市级森林村庄创建奖励以及森林二类资源调查等的经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林地补偿及管护等的经费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和林业案件鉴定等的费用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检疫检测(项):是林业检疫检测人员服装购置的经费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区公共支出(项):是创建平安林区所需的经费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和松材线虫防控及其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的经费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主要用于举办森博会及开展林业专项业务等的经费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的经费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主要是且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的补助资金。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补助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等的费用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粮食生产能区建设经费等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耕地开发专项支出(项):主要用于补助大陈镇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经费支出。 

4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畜牧养殖场关停补偿及美丽乡村建设补助的经费支出。

附件

附件3:义乌市农业林业局(汇总).xls


附件

附件2:2016年决算公开目录.XLS


附件

附件1:2016年决算公开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