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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计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8-01-2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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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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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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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卫计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指导下,按上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下发了《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卫发〔2017〕32号),接受群众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利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2688条,利用微信平台等载体共发布信息200余条。

(二)重要方面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市卫计委取消和接收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维护更新,纳入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统一供群众浏览。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上再次公布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年检要求等内容。还在信息栏推出《关于计生审批改革的情况说明》文章,及医疗机构广告审查公示(样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统一要求,我委市卫计委门户网上公开了2017年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7年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相关要求,我委及时转发了相关文件,并要求各区、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照《目录》要求对各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完成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局属单位对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开展自查,同时我委结合大医院巡查活动组织专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开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文件,便于群众浏览。通过官网医疗信息版块公开了医疗价格改革情况。下属医疗卫生单位通过门户网站、LED屏、主流媒体、价格公示板、触摸屏、滚动屏等载体,公开卫生领域信息3000余条,其内容包括对外公开的医院资质、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行风建设等,对内公开的重大决策、人事管理、医疗质量、医院运行等。  

4.其他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我委机关政府采购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均在官网公开。

(三)重大政策征求意见、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主要工作是按上级要求深化医改,没有制定特别重大政策,因此没有重大政策的征求意见和解读。

1、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在市主流媒体(包括义乌上报、义乌电视台、管类网站、官方微信等)及委机关办公热线电话、接收群众现场来访提问等形式有序开展,群众咨询类主要通过义乌市96150平台统一受理,并且每年才加政风行风热线,回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2、群众诉求受理情况。截止到12月20日,96150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和咨询共计1200余件按时回复率均为100%,接收金华8890服务平台、上级信访部门等渠道转来咨询件800余件。投诉、咨询的主要问题包括:医院工作人员态度差,医疗纠纷,医院收费不合理,所属医院内部工作人员人事,计划生育政策咨询,独生子女退休补助费发放不及时等方面。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各种群众来访咨询力争当面接待讲明讲细,让群众满意。部分咨询明确信息的事项因涉及民事诉讼,均已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办理。

(五)平台、制度和基础建设等工作情况

1、平台建设。我委在委机关档案室开放信息查寻,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同时设立了微信发布平台。

2、制度建设。已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等制度。

3、基础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由卫计委办公室牵头,由办公室主任及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科室协调配合。目前,暂无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未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问题

2017年,随着全市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工作融洽时间短、机关人手少、技术人员频繁更换等困难,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成绩,但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网站、微信使用熟练程度还不够。

三、下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主体履行公开义务,在搞好内部监督的同时,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工作检查,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制定责任追究制,细化政府目标考核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项考核评议工作中。

(二)加强热点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公开工作信息,使群众获取和使用信息,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围绕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便利实用、约束力强、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强网站及双微平台建设。清理、疏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优化整合网络资源、统一搭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到切实方便群众。

义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