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公开 > 司法局 > 规划计划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493F/2018-8274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18-01-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18-01-25 00:00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义乌市司法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义乌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护航“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为目标,以“三勇三新”主题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着眼全局、履职尽责、创新创优,为全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工作总结 

    

  一、紧扣创新发展,积极推动法律服务惠企便民 

  1.全方位精准化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深层次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推动成立“一带一路”商城跨境法律服务联盟,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所,编印多语种宣传册。二是全方位推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法律服务。主动与省司法厅、宁波市司法局、舟山市司法局联系,在义乌成立“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法律服务联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发表联合声明,开展全方位法律服务合作。开展“义新欧”班列、“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律企对接活动,建立驻企法律服务点。三是积极服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创新开展权益公证,建立统一规范的置换权益交易保障平台,化解重点工程融资难题,受到央视《法制在线》栏目、人民日报等多家媒体连续报道。四是零距离服务城市有机更新。组织律师协助政府相关部门起草《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义乌市货币化安置凭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组织团队蹲点拆迁现场,及时有效解决法律疑问。惠民便企工作、“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法律服务联盟成立工作相继得到省司法厅马柏伟厅长批示点赞,批示内容为“义乌市司法局惠企便民抓得好,有特色”“这个联盟成立很及时,希望切实发挥作用”。   

  2.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义乌实际,制定下发《义乌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义乌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化标准(2017-2020年)。制定下发《义乌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度推进方案》,排出年度工作任务,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再部署。制定下发《义乌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三级实体平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指导标准和考核细则,推进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组建网上视频在线咨询团队,制定平台运行规范制度,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常态化运行机制。全新编制多维度公共法律服务指数测评体系,依托第三方测评机构运用多元统计手段,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人”“事”“物”进行考量,客观反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总体情况。 

  3.开拓平台推动惠企便民法律服务。一是对接国际金融市场,成功举办“企业在香港融资(上市)法律服务论坛”,为义乌企业在香港融资、上市提供法律服务指南。二是积极开拓新兴企业法律服务市场。与电商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互联网+”企业法律顾问。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小微企业活动,成立电商园区法制流动大讲堂,制定《义乌市法律服务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量身打造企业法律服务产品。四是开展企业融资法律服务。办“企业在香港融资(上市)法律服务论坛”,发放企业“法律服务包”。五是严格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建立司法行政干部联系规上企业制度,成立“义乌市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参与“僵尸企业”处置,多家律师事务所成立破产管理人团队,为数十家企业开展破产重整服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局面。六是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公证保护体系。积极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精简公证办理流程,开发公证云在线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便民服务网。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推出“企业公证人”家庭医生式服务,2017年市公证处获评全国唯一一家县级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 

  2017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60家,执业律师535名(比去年同期增加57人),实习律师56名,办理案件21442件,业务收费20838.27万元。今年办理设立新所申请10件,转所申请77件,律师执业证申领65件。市公证处共办理公证36542件,公证收费1490万元。 

  二、突出便民利民,不断增强基层站所治理能力 

  1.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去年与政法委、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对政策文件的执行落地进行了全程督查和指导。与财政局沟通协商后出具《义乌市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协议书》范本,明确服务项目要求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有力规范全市人民调解政府购买工作。工作得到省司法厅吉永根副厅长批示肯定,批示内容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是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的发展方向,义乌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值得肯定!希望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为全省推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提供成功样板。” 

  2.指导开展村级调解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出台《关于做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选举方式,推荐合适人选,规范组织建设。司法所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着力加强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不定期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发现培育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3.开展首次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时间、具备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累计调解案件数、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具的影响力等作出综合评价,分别确定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人民调解员。经过省、市、县三级分级评定,我市有1人被评为特级人民调解员、16人被评为一级人民调解员、31人被评为二级人民调解员、12人被评为三级人民调解员。 

  2017年,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019个,共调解纠纷5633起,调解成功5592起,涉及金额18761.54万元。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纠纷64起,涉案金额667.99万元,协议金额211.89万元。 

  三、着眼法治引领,不断扩大法治宣传覆盖范围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下发《关于建立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义乌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将全市20家重点单位及各镇街和其他单位都列入法治建设考绩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通过规范以案释法各项组织工作制度,促使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2.聚焦重点人群提升普法精准度。协助市人大编写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考试题目库,组织33名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联合组织部、人社局举办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活动,邀请省内知名专家为全市2100名公务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并以“义乌普法”微信为平台组织开展轮训测试。组织全市5000余名公务员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内容涵盖民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各方面法律法规。积极筹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展厅,编印《涉外法律知识手册案例篇》,不断强化外籍人士法治教育。 

  3.持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加强各镇街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全国民主法治村亮牌提升工程,稠江街道黎明居、上溪镇塘西村、苏溪镇徐樟塘村被评为2017年度金华市级民主法治村,义亭镇缸窑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后宅街道金城高尔夫小区、城西街道龙山法治公园两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其中金城高尔夫小区为我市首个法治文化小区,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小区整体文化景观中,设置法治讲堂、法律图书柜和调解室,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普法志愿者专项行动、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治电影、微信组团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等系列活动。原创制作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动漫公益广告,编印“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指南”折页10000份,定制普法购物袋20000只。围绕换届选举,在各镇街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廉洁选举》短视频,通过微信、广播广泛宣传换届纪律。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深入宣传民法总则,定制民法总则宣传折页1万册,解读民法总则十大亮点,增强法治信仰,推动全民守法。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围绕“最多跑一次”、城市有机更新等中心工作,开通普法公交车6辆,定制普法围裙2万条。 

  四、围绕平安稳定,全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水平 

  1.规范化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标准。会同十里坪、十里丰和金华监狱,共同制定《监地衔接工作标准》,对委托调查、接收程序、收监程序、日常管理、安置帮教、监地共建等涉及到监地衔接工作的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实现了监地衔接的全面性、操作的标准化和对接的无缝化。召开监地衔接工作联席会,与省第五监狱、乔司监狱、十里坪监狱、十里丰监狱、金华监狱等五家单位签订监地衔接合作协议。按照省司法厅委托草拟社区矫正终止、解除社区矫正、减刑、收监和执法监督等五个工作规范,自行起草《境外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规范》和《社区矫正执法证据规则》。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建成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分为办公区、执法区、教育帮扶区“三区”以及办公室、指挥中心、宣告室、训诫室、联络室等“十室”,区划分明、功能完备,为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 

  2.严密化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今年安保活动多、任务重、要求严,先后完成春节、全国两会、村级组织换届、省党代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金砖国家“厦门会晤”、国庆、党的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保任务。通过严格监管措施,加强教育帮扶工作,落实“六个一”“五个包”“一日一见面二报告”“24小小时值班备勤”“日收日解”以及安全形势研判等制度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安保工作不出事。同时顺利完成对全市各级人大、政协、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村(社区)换届候选人近2万人的审查资格工作。 

  3.持续化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矫正工作。积极吸引本地大专院校、律师事务所、社工机构、公益机构、民政部门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利用他们在场地、师资、专业、资金、项目等方面的资源,提升教育矫正、困难帮扶等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开展“点单式”“全时段”“无间断”的社区服务项目,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轮流在医院、敬老院等提供导医、保洁等公益服务。积极开展“入矫”“中期”“解矫”“三项教育”活动,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社区矫正“在线教育”活动,有力解决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时间不足、内容单一等问题。今年,全市共有10个镇(街)启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 

  2017年,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4人,期满解矫540人,现在册人数为704人。共办理社区矫正警告案件293件,提请撤销缓刑案件15件,提请收监执行3件,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案件6件,办理审前社会调查91件,变更居住地审批110件,离开居住地审批754件。 

  五、聚焦民生保障,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半径 

  1.开展“法律援助、与你同行”活动。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将法律援助服务送进乡村、部队、企业、劳务市场、医院等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场所,特别是为换届选举、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过程中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开展法律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今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5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2.优化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队伍。择优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重新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律师自愿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备案的程序,将优秀的执业律师纳入志愿者队伍,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今年共有49个律师事务所的190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受援人提供“点援”服务。 

  3.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制定《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研究型质量评估方案》,选聘6名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评估专家组,从2016年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取一审民事案件进行质量评估。实行“一案二评”,先由案件承办律师陈述主要案情、办案思路、法律运用、承办结果、当事人的满意度等,再由主评、副评两位专家根据案卷情况及现场交流情况打分。评估工作结束后,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的办案流程,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今年总共完成案卷评估232个,其中优秀211个,良好21个,优秀率91%。 

  201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5663人次,受理援助案件2392件,其中刑事1201件,民事1185件(非诉694件),行政6件,免费代写各类文书68份,共为2745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约3676万元。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受理法律援助1276件,为1200余名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提供法律援助。 

  六、狠抓规范管理,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力度 

  1.精简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清单”为依据,逐一梳理依申请办理的权力事项,通过削减材料、流程再造、网上办理等措施,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跑得动、跑的快、跑的好”。目前我局43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其中8项被纳入“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材料由原先的共56项精简至29项,材料精简比例达52%以上,单项依申请事项材料一律精简到5项以内(不含律师事务所年检);承诺期限由原先的10个工作日以上缩减为5个工作日以内。推出网上申报、快递送达等便民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办事,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2、严格规范增强执法行为透明度。全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依法对警告处罚、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提请撤销假释、提请收监执行、提请减刑等六类重大执法行为进行审核,在调查终结上报审批过程中,由法制科对执法科室作出的拟处理意见进行核审,在核审过程中,发现有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及时通知予以纠正。通过集中实地查看、律所走访、抽查案卷、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全市60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目前共有55家律师事务所通过年度考核,4家律师事务所因正在接受调查暂缓考核,1家律师事务所因申请注销不予考核。 

  2017年,市司法局持有执法证工作人员52人,持证比例82.5%,其中执法岗位持证比例为100%。共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审批事项2399件,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件,其他审批事项2392件。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27起,涉及司法鉴定4起,律师管理23起,办结22起。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起,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合同27份,备案率为100%。 

  七、立足服务根本,打造干事担当司法行政铁军 

  1.开展“三勇三新”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系列重大会议精神以及我市党代会和两会精神的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核心意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继续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七个一律”等规定,加强对各种苗头的自查,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制定下发《市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常态化进行提醒,切实做到咬耳扯袖、防微杜渐。 

  2.坚持机关党建活动常态化。由机关党委牵头,要求下属各支部认真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最新政策文件等,读原文、写体会、谈感悟。深入开展“去三公,做三工”活动,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全民普法宣传、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以香山路党建示范带建设为载体,建立司法行政文化三条廊道、律心悦读吧,不断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力度,完成新一届律协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律协党委与七一村党委共同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通过阵地联建、工作联动,进一步密切律师党员与基层党员之间的联系,实现优势互补、互促共荣。利用“机关党建云平台”“指尖党建”等微信平台,推进党员线上学习、线上组织生活、线上微心愿认领等活动,有效提高党建活动趣味性和时效性。 

  3.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以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为抓手,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重点,积极推动和谐共荣、互利共赢、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一是优化律师执业环境。联合市法院为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建设“律师服务中心”,配置“律师更衣室”;联合市检察院共同下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规范文明办案会议纪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在职务犯罪侦查阶段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联合市公安局下发《办理律师查询信息工作规范》,增加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室。二是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下发《关于开展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律师权益保障专门委员会,严把“规范执业关”及“品牌形象关”。三是提升律师参政议政能力。2017年,共有17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其中省人大代表1人,金华政协委员2人,与上届“两代表一委员”人数相比,增加11人,增幅达283%。义乌11名律师受政协委派,担任公检法等各部门的监督员,深化良性互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得到省司法厅马柏伟厅长批示肯定,批示内容为“义乌司法行政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市司法局将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精准服务、勇当标兵”的工作理念,统筹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以法律护航行动为核心,构建高能级法律服务平台。一是提高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精准度。继续推进全市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壮大“一带一路”商城跨境法律服务联盟。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建设,聘请研究员,开展专题座谈、论文征集等活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积极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频繁的企业提供“个性化”“菜单式”法律服务。促成“义甬舟”三地律师事务所间、律师事务所与企业间的法律服务合作,通过人员培训、业务交流、个案合作等方式为企业解决法律难题。积极探索“网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尝试建立“互联网+”法律顾问制度,开展互联网企业、平台、交易、流通等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为义乌“网上丝绸之路”开放大通道建设保驾护航。二是加强法律服务惠企便民工作力度。积极促成市律师协会与市工商联建立战略合作、各律师事务所与行业商会建立定期法律服务关系,提高商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覆盖面。直面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推进法律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破产管理人培训,帮助企业破产重组、破产重整。三是拓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范围。继续积极服务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城市有机更新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征收专题培训,协助镇(街道)见证人完成见证工作。推动公证服务前移,在城市有机更新房屋征收现场开展政策宣讲、现场咨询等活动,依法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及时为被征收户办理继承、分家析产、家庭协议等公证事项。尝试探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发挥公证在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的辅助作用。 

  二、以精准普惠均衡为中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升级。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的中心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整合资源和便民惠民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党委政府重视、群众满意和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发展的多赢局面。一是建设三大平台,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突出“市、镇、村”实体平台建设重点,市级平台要突出示范性、富有特色,镇街和村居平台要注重实用性、方便快捷。加强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线联动,按照省市要求对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进行改造,突出智能高效,努力实现“网上网下齐头并进、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二是推进多元化供给,提供普惠均衡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区分法治宣传类、人民调解类、法律顾问类、法律援助类、公益法律服务类等类别进行综合整理及分类编制,对涉及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名称、产品类别、购买方式、服务对象、提供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进行明确。努力实践工匠精神,研发差异化、多层次、适销对路的法律服务产品,从中遴选出最受群众欢迎的产品,精心雕琢,打造成有义乌特色的作品,甚至是不可复制的艺术品。三是保障实战应用,加强专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向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拓展,在涉外法律服务、律师调解工作试点等方面加以突破,为各类群体提供定制化、专门化、集中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形成覆盖全面、服务优质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公共法律服务责任落实立健全标识设置、人员配备、业务服务、工作流程等各方面工作标准,对申请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事项的办理程序、流程规范进行完善,保证业务性工作的审查、办理、追踪等步骤规范到位。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指标评价体系,建立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标准的变化及时调整评价标准,实现科学评价。 

  三、以“七五”普法为重点,满足社会多样化法治需求。一是不断健全普法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市普法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出台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项目任务书模板,制定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情况考核评价标准,纳入全市法治义乌建设年度考绩。定期开展普法工作专项督察,对工作推进不力,沟通配合不积极、任务完成迟缓的单位出具督察整改通知单,并予以公开通报。二是继续开展“尊学守用”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探索建立“大数据时代”普法热点研判机制,动态掌握群众法治需求,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开展精准普法。三是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全市建设命名一批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一批法治文化示范点,全面完成省级民主法治村亮牌提升,增加农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法治文化元素设置,实现各镇(街道)法治文化广场(街区、长廊)全覆盖,不断提升我市整体法治文化品位。 

  四、以百强所争创为契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一是着力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百强司法所创建标准,指导有条件的司法所逐项逐条比照,完善台账资料,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重点规范人民调解的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制作、卷宗管理等。继续开展人民调解案卷评比、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加强调解文书的规范性。二是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对镇(街道)人民调解政府购买工作的监督指导,持续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在做好矛盾纠纷调解案例录入的基础上,以大数据为依托开展矛盾纠纷形势分析研判,就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提出针对性指导。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意见》,在区域性调解组织基础上,重点加强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调解室体系化建设,完善现有调解室,促使调解室向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延伸。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完善“菜单式”培训体系,全面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和以奖代补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指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做好换届工作,开展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四是持续发挥涉外纠纷调解品牌影响力。强化外籍调解员管理力度,提高外籍调解员选聘标准,围绕市场诚信、文明守法开展市场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活动,完善市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格建设。 

  五、以矫正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作用,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报到接收、三项教育、心理咨询、部门衔接、信息化核查等工作,让社区矫正中心成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基地和展示窗口。二是继续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全市各镇(街道)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考核标准,切实保证社工机构严格规范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果。三是积极开展监地衔接。按照监地衔接工作规范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与全省五家监狱开展全方位监地衔接合作,在审前调查、出监教育、收监执行、安置帮教、保外就医、警示教育、人员培训交流、信息互通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六、以援助惠民便民为保障,济民生暖民心保障公平正义。一是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开辟“刑事辩护绿色通道”,提供无偿刑辩服务。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和信息互通,确保权利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等工作协调顺畅。更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设立刑事案件辩护专业团队,选派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案件跟踪监管和实时评价,提升律师刑辩工作质量。健全申请类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机制,简化刑事案件当事人经济困难证明形式,逐步提升申请类案件比例。依法保障法律援助律师调查取证、会见、阅卷、辩护等权利,切实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刑事办案共同体建设。选派工作人员入驻公安局刑事办案共同体中心,提供特定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和律师接待等服务,为法律援助律师阅卷、申请强制措施变更、接收辩护意见、证据材料、会见预约等提供一站式办理。依托一体化办案系统和人工辅助,实现现有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与刑事办案共同体联网,按需实现基本案情、涉案人员、法律文书和主要证据的共享交互。三是不断优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举措。深化“法律援助在身边”系列活动,在重要节点、针对重点群体提供针对性援助送法活动20场以上。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网络平台优势,加大司法所法律援助初审力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四是持续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有效运用案卷检查、听庭、案件回访等方式,督促引导法律援助人员严格遵守程序和规范,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全年评估案件数不少于10%,听庭不少于30件,民事案件100%回访。加强法律援助案例报送和优秀案例评选,开展“第二届最美援助律师”评选,树立典型、弘扬先进。 

  七、以新时代新思想为指引,加强司法行政两支队伍建设。一是聚焦服务型队伍建设新要求,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水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系列重大会议精神以及我市两会精神的专题学习活动,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继续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七个一律”等规定,加强对各种苗头的自查。以提供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核心,推进司法行政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实战化建设,全力提升队伍服务效能满意度。二是以“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为载体,凝聚法律服务队伍正能量。探索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积极开发适合义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多层面开展“名律师”培育,指导律师协会发掘和培育在参政议政、律师调解、法律援助、企业服务、专业研究等方面的“名律师”。 

  八、以严格规范执法为导向,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一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依申请权力事项的网上办理达90%,争取网上申请办件量达到80%以上,部分事项实现即时办结,力争全面实现窗口现场办理事项网上预约服务。在做好43项依申请权力事项材料精简和程序简化的基础上,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向公共服务事项延伸,不断提高便民服务力度。二是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活动,全面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抽查的形式,做好法律服务市场的行政监管,随机抽查事项达到行政执法事项的100%。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服务对象提供虚假证明等不诚信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重大合同、重大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处理)案件、社区矫正重大执法活动审核以及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案卷评查,及时查纠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调查取证工作,准确适用法律,确保行政处罚处理合法合理。三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严格法律服务队伍管理,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律师不规范执业风险防控,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风险防控预案,加强重点领域检查监督。开展法律服务质量过程化监控,指导律师协会对律师收案标准化流程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指导律师协会严格律师投诉查处流程,加大律师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律师执业监督员制度,邀请各界人员担任律师执业监督员,通过民意测评、案卷检查、当事人回访、观庭评议等方式进行监督。建立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动态管理制度,根据司法鉴定队伍人员变动及时更新档案。加强司法鉴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